一位盲人晚上提着灯笼走在街上,有过路人问:“你自已看不见,为什么还要提着灯笼走路呢?”盲人回答说:“我提着灯笼是为了让别人能够看到我,不会撞到我”。读完这则故事笔者颇受启迪:盲人之聪就是因为他有高度的自我防护意识。
看到一些生产企业《事故通报》中的 “典型案例”,因缺乏自我防护意识而酿就事故,真的是不在少数。如:有人因高空作业未做好自身保护措施而坠地伤亡;有人在作业中未严格按安全规章制度去做而险些丧生……,一幕幕触目惊心,一桩桩发人深思。然而究其原因,也无非是他(她)淡漠了“自我防护”而导致。不难想象,如果他(她)门做好安全保护措施,严格按规程操作,也就是说象“盲人点灯”的瞎子一样高度重视“自我防护”,类似这样的事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
提高自我防护意识,无疑是一种保障作业者自身安全的最佳途径和有效办法。提高“自我防护”意识,首先应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理念深深根植于脑际,时时处处讲安全、要安全;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要掌握一定的安全技术,明白哪里存在危险,怎样做才不会发生危险;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还要克服掉懒惰、侥幸这些与生俱来的劣性,狠反习惯性违章,用制度来严格约束自己,不让自己的行为越“雷池”半步。
时下,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我区各系统单位建设、改造等生产工程纷纷上马,春季安检活动也即将开展,盲人提灯笼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去效防,在作业生产过程中,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自我防护意识,相互监督,不但自己不违章作业,而且还应及时提醒、制止他人违章,真正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杜绝违章,避免事故的发生,保证自身的安全,保障企业的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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