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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窗理论”与安全生产

2008-09-2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美国斯坦福大学心理学家詹巴斗曾进行了一项著名试验。他找了两辆一模一样的汽车,把其中一辆摆在一个中产阶级社区,而另一辆摆在相对杂乱的一个社区。他把后一辆车的车牌摘掉,并且把顶打开。结果不到一天,这辆车就被人偷走了。而前一辆车摆了一个星期也安然无事。后来,詹巴斗用锤子把那辆车的玻璃砸了个大洞。结果仅仅几个小时后车就不见了。

  以这项试验为基础,政治学家威尔逊和犯罪学家凯琳提出了一个“破窗理论”:如果有人打破了一个建筑物的窗户玻璃,而这扇窗户又得不到及时的维修,别人就可能受到某些暗示性的纵容去打烂更多的窗户玻璃。久而久之,这些破窗户就给人造成一种无序的感觉。结果在这种公众麻木不仁的氛围中,犯罪就会滋生、增长。

  “破窗理论”所描述的现象在电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中随处可见,比如说安全生产中的头号敌人——习惯性违章。习惯性违章,顾名思义,因为其行为是习惯性的,所以具有不易觉察的隐蔽性和不易自我纠正的顽固性。习惯性违章的诱因在于个体生产人员的违规现象因没有及时得到纠正而给群体生产人员造成不良的示范效应,以至于纷纷群起而效仿。打个比方说,某个作业人员为了省事,在工作现场不戴安全帽,其他作业人员可能认为:他可以这样,我也完全可以这样。这样的心理暗示就会象多诺米骨牌一样,使所有的安全规定陷于瘫痪。

  杜绝“破窗理论”在电力安全生产实践中的效应,首先必须禁止“破窗”第一人的出现,重罚“勇于”做第一个吃螃蟹的员工,使员工没有机会为自己的违规找借口。其次应该让员工知晓,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本质是以人为本,其目的不是惩戒,而是以保障员工自身的生命权利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