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常识、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火场逃生自救的办法以及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燃烧是指可燃物与氧化剂作用发生的放热反应,通常伴有火焰、发光和(或)发烟现象。
●燃烧过程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可燃物
2.助燃物
3.着火源
火灾是在时间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有时对损失小、伤亡小的也称火情、火警。根据国家标准GB4968-85《火灾分类》的规定,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物质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 火灾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汽、天燃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等。
●火灾发生的原因:
1、违规动火引起;
2、违规吸烟引起;
3、机械设备有缺陷或带病作业、电线老化引起;
4、雷电、静电引起;
5、物品自燃引起;
6、人为放火引起。
●预防火灾的措施:
消除和控制可燃物、消除和控制火源、满足防火间距。
●火灾发展阶段:
初起阶段、发展阶段、猛烈阶段、下除阶段、熄灭阶段。
●灭火的基本方法:
冷却法、隔离法、窒息法、抑制法
●燃烧产物及毒性
燃烧产物是指由燃烧或热解作用产生的全部物质。燃烧产物包括:燃烧生成的气体、能量、可见烟等。燃烧生成的气体一般是指:一氧化碳、氢化氢、二氧化碳、丙烯醛、氯化氢、二氧化硫等。
火场逃生
1. 每个人都在祈求平安。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才旦夕祸福。一旦火灾降临,在浓烟毒气和烈焰包围下,不少人葬身火海,也有人死里逃生幸免于难。“只有绝望的人,没有绝望的处境,”面对滚滚浓烟和熊熊烈焰,只要冷静机智运用火场自救与逃生知识,就有极大可能拯救自己。因此,掌握多一些火场自救的要诀,困境中也许就能获得第二次生命。
2.突遇火灾,面对浓烟和烈火,首先要强令自己保持镇静,迅速判断危险地点和安全地点,决定逃生的办法,尽快撤离险地。千万不要盲目地相互拥挤、乱冲乱窜。撤离时要尽量往楼层下面跑,若通道已被烟火封阻,则应背向烟火方向离开,直到逃到安全地带。
如何报火警
一旦失火,要立即报警,报警越早,损失越小,一方面向周围人员进行报警,发现着火以后要立即以电话等快捷方式向直接主管及安全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告诉周围人员进行联动灭火;另一方面向消防队报警,打电话时,一定要沉着。首先要记清火警电话“119”,接通电话后,要向接警中心讲清失火单位的名称地址、什么东西着火、火势大小,以及火的范围。同时还要注意听清对方提出的问题,以便正确回答。随后,把自己
的电话号码和姓名告诉对方,以便联系。打完电话后,要立即派人到交叉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利于引导消防车迅速赶到火灾现场。还要迅速组织人员疏散消防通道,消
除障碍物,使消防车到达火场后能立即进入最佳位置灭火救援。
如何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按移动方式来说分为:手提式灭火器和推车式灭火器,
按充装灭火剂来说有:清水、泡沫、干粉、1211、CO2。其中干粉、1211最常见。
干粉灭火器结构
灭火器主要由压把、喷管、筒体、压力表等组成。干粉可以灭固体火灾、液体火灾、电气火灾,
有效喷射时间在16秒左右,
可以喷射达4-5米远
提取就近的灭火器,在跑动中上下颠倒、在距起火点大约5米处停下,先拨保险销,然后右手握压把,左手握住喷嘴,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左右扫射,均匀的喷射到燃烧物表,直到将火全部扑灭
如何处理电器火灾:
首先应立即关闭电源总开关;
电线起火应快速用1211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切记不可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灭火!)
如果在确认断电的情况下,才可用水去灭火
如何使用壁式消火栓
消火栓设备通常装置在具有玻璃门的专用箱内,由水枪、水带和消火栓三部分组成。使用方法:消火栓使用时需二人以上进行操作,一人将水带铺开(采用滚动),接好水枪头,另一人将水带与消火栓水阀进行连接,并开启水阀。
使用注意事项:(1)当开启水阀时,水带将产生较大的力,应防止水带滑落伤人;(2)当水带注满水后,应防止重物压水带防止水带瀑裂;(3)在铺开水带时,
应防止水带打结;(4)使用后的水带应及时晒干及卷好放入消火栓箱内。
安全责任
1、不落实《安全职责》和安全规章制度中的职责,应承担发生安全事故的管理责任。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理》第六十九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单位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失职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二条第(三)规定:未落实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和三十六的规定,即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未进行日常的安全检查和对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及未告知从业人员岗位的危险性和安全注意事项,由此,对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负有安全管理责任。
4、《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五条第(一)规定: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或者不接受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的。由此,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5、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视其性质和后果,公司、政府安全主管部门调查原因和责任界定核实后,依据《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和法律责任条款,追究事故的直接和管理责任。
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原则
● 查事故发生的原因。
● 查制度的建立和落实。
● 查日常管理是否到位。
● 查实直接责任和管理责任。
● 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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