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处作业的定义及事故分析
高处作业亦称“高空作业”,是指在一定的高度有可能坠落的作业,国家标准GB3608—93《高处作业分级》明确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
随着船舶工业的发展,仅是一艘几万吨级的货轮就相当于十几层高的大楼,船舶建造施工过程中,作业点离地面都有一定的高度,对甲板和舱室结构范围以内的各种形式的洞口与临边性质的作业、悬空作业,操作平台与立体交叉作业,以及在分段制造场地装配、焊接、翻身、吊装施工作业,只要符合上述条件的,均作为高处作业对待,并加以防护。
高处作业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从可能发生的地点分析,其分布非常广泛,有船坞、码头、机舱、甲板面等生产区域,也有在起重机械设备、屋顶、通道、平台等非生产区域。从受伤部位分析,由于坠落后头部着地或受冲击,易造成脑外伤或内脏损伤而致命;四肢、躯干、腰椎等部位受冲击往往造成重伤甚至终生残废。
造成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分析有:工人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个人防护用品缺乏或有缺陷;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培训教育不足,不懂得操作技术和知识;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劳动组织不合理,禁忌人员进行高处作业;现场缺乏检查工或指导有错误;造成安全装置、防护失效;冒险进入危险场所;设计有缺陷,脚手架搭设不合理;光线不足或工作地点及通道情况不良;大风或恶劣天气下冒险作业。
同时,高处作业乱丢余料、失手坠落、活动脚架没有清除,人员没有带安全护具,可能被落物或抛射物所伤害,造成物体打击事故。从受伤部位看,物体打击造成死亡的部位大部分都在头部,其次是胸部,而造成的重伤事故,其受伤部位大多数在腿部,其次是眼部。从受伤害人员看,主要是装配工、电焊工等一线生产工人,这是因为造船厂的主要一线生产工种作业环境较差,活动范围大,在未离胎的分段上,在合拢口的吊架里,在货舱的导架上,作业时多是两人或两人以上立体交叉作业,配合不当往往酿成悲剧,伤人伤己。
对物体打击伤害所造成的重伤死亡事故分析的结果表明,主要原因大致是违反操作规程或劳动纪律、对现场缺乏检查和设计有缺陷。
高处作业事故包括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两方面,其中高处坠落约占高处作业事故的百分之六十,而且事故后果比较严重。
二、高处作业事故隐患识别
海因里希事故法则揭示了事故与隐患的关系:千万次的隐患,对应着330起意外事故,而这330起意外事故,包含着300起无伤害、无损失或险肇事件,29起轻伤或低损失事故和1起死亡、重伤或重大损失事故。因此隐患排查是预防事故、减少事故发生的基础工作,也是安全管理工作的前提,只有切实将隐患排查清楚,才能有针对性制订措施对策防范事故。
导致高处坠落的危险隐患很多,从钢板预处理、切割下料到船台(船坞)搭载合拢,再到码头调试,试航完工交船,需要全面了解所有施工工艺和作业方法,才能充分识别。前期的识别基本为预测,存在不全面、不切合实际的弊端,但可以此确定重大事项的控制措施和方案,施工过程中再全面、精细地识别,采取恰当的控制措施和方案,因此对危险隐患的识别是持续进行的。
由危险度分析法分析得出,在船舶制造高处作业中危险隐患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1)从发生地点上主要是:临边地带,如船旁,横舱壁;洞口,如楼梯口、工艺孔;作业平台,如外板链架、舱口围支架;垂直运输设备,如高空吊篮、合拢口挂笼;脚手架,如外脚手架、安装架等。
2)从人的行为上是:高处作业人员未佩带( 或不规范佩带) 安全带;使用不规范的操作平台;使用不可靠立足点;冒险或认识不到危险的存在;身体或心理状况不健康;不了解作业点的危险等。
3)从事故成因上是:没有或不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借助、立足的工具、设备不稳固;被外力冲击后坠落;立足不稳等。
4)从管理方面上是:未及时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监督管理不到位或对危险源视而不见;教育培训( 包括安全交底) 未落实、不深入或教育效果不佳;未明示现场危险。
由事故树分析法分析得出,高处作业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在临边洞口处施工无防护或防护设施不严密、不牢固;违章搭设脚手架或操作平台;脚手架或操作平台紧扣件紧固不牢;安全带未严格按规定使用,且没有应急措施;操作者违反按规程规范作业;操作者违章作业,安全意识不强;防护措施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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