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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避免安全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确保隐患得到整改?

2004-03-25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为了使检查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切实做到检查促进安全生产,各类检查都必须遵循“上下结合,自检与抽检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突出相结合”的原则。并按基层自检、逐级申报、上级抽检、总结讲评、考核兑现这一程序进行。同时,检查人员要增强责任意识,确保安全检查规范,保证检查质量。整改问题,责任要明确,措施要具体并落实到人。

    为了确保隐患得到整改,应建立相应的检查考核办法。检查与考核互为因果,开展安全检查是为了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而考核恰是保证隐患切实整改的有力保障。因此,生产经营单位在建立安全检查责任制的同时,必须同时健全检查考核制。考核周期应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程度来确定,对于风险程度较大的生产经营单位或部位可实行月度定期考核;对于风险程度较小的可实行半年考核。考核办法应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奖罚规定要明确。规定考核评比等级,按得分多少划分为安全优胜单位、合格单位、不合格单位,也可对应挂红、黄、黑牌等。同时还应建立检查反馈机制,对检查考核中提出的重大问题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立案跟踪督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