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是安全管理中重要的一项日常工作,也是新《安全生产法》强制要求企业必须做的一项工作。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时常会出现被检查人员心存反感,检查人员抱怨被检查人员不配合、甚至“对着干”的情况。那么,安全检查应该如何开展,才能收到预期的效果?
安全检查:衍生走形式之风
在企业日常安全检查中,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员经常大倒苦水。
检查人员说:“没办法,国家有规定,企业有制度,日常检查、定期检查、节假日检查都不能少。”被检查人员则说:“检查人员要么象征性地看看,走形式,要么不懂装懂,上来就说这儿不安全,那儿也不安全,然后开张处罚单就走人。”这种矛盾导致的必然结果是企业的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被发现、整治,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能有效开展。为何会出现这种矛盾?关键在于当前企业安全检查形式主义盛行,不能真正解决问题。
三个场景:还原常见的走形式
笔者参加过很多安全检查,下面就是企业常见的几种走形式安全检查。
场景一:声势浩大
企业领导带队、陪同人员众多,浩浩荡荡地去检查,真正懂安全的人却没几个。大家到现场匆匆忙忙地走一圈,然后回到会议室里总结,高调号召一番,检查就算完成。
这种安全检查看起来声势浩大,参与检查的领导很重视,级别也挺高,但解决不了实际问题,没找出多少隐患,更没有靠谱的应对措施。这种安全检查不仅兴师动众,还可能助长被检查人员的侥幸心理和应付态度,埋下长期的事故隐患。
场景二:蜻蜓点水
企业安全管理人员“蜻蜓点水”式安全检查。这样的安全检查经常由一两名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到现场转一圈,回到办公室,拿出检查表打个勾,表明没有隐患,然后将检查表存档。上级来检查时,一看资料,处处都安全,到了现场,却发现到处都是隐患。
场景三:不懂装懂
检查过后下发“语焉不详”的隐患整改通知单。隐患整改通知单是安全检查的成果体现。安全检查效果如何,是否真正找出了问题,可在隐患整改通知单上得到验证。
但是一些企业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却极尽简约,对隐患的描述模糊不清,切不中要害。比如,对隐患的描述为“配电线路敷设不规范”、“脚手架搭设不符合规定”、“灭火器配备不足”、“设备间距过小”、“安全培训资料不具体”,等等。“不规范”、“不符合规定”、“灭火器配备不足”等都是笼统的表述,到底哪些细节不规范,不符合哪项规定,应配备多少灭火器,就不得而知了。可以说,这些粗略的描述根本就没有指明隐患产生的部位、类型、具体问题是什么、该如何解决。这样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发出去之后,会让人摸不着头脑。不仅对隐患整改毫无益处,还会使检查人员给人一种“应付差事”、“伪专家”、“不懂装懂”的感觉。
四方面入手,变“走形式”为“走心”
不严不实的安全检查,会给企业、职工和社会带来危害。那么,企业安全检查应如何开展?笔者认为,可以从四个方面入手。
从安全检查人员入手
隐患排查工作专业性很强。隐患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反复性等特点,外行很难查出隐患。然而,在一些企业,安全管理岗位却是“边缘”岗位,是为了应付上级检查而设的,自然不会派出精兵强将。由这些人员主导的日常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各车间和现场的卫生情况、个人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等,无法深入排查隐患,企业安全检查甚至变成了卫生大检查。还有的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后,看不出任何问题,只好对被检查人员说一句“注意安全”。这看似认真的提醒,实则是对检查人员专业能力的讽刺。
可见,要想真正提高检查质量,及时排查出隐患,企业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尤为重要。安全管理人员不必各专业的知识都懂,但至少应具备多年的现场工作经验,对所检查场所的危险源、风险点能心中有数,并熟悉企业适用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技术规程。企业可以将安全管理人员送出去或请专家来培训,也可以将检查事项外包给第三方机构。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于2014年发布了《依靠专家查隐患促整改工作制度》,明确指出,要建立专家库,依靠专家、内行人员进行隐患排查。
从安全责任制和奖惩机制入手
外行查不出隐患,内行不深入也查不出隐患。像上述“蜻蜓点水”式安全检查,实则是安全管理人员不负责任的表现。
企业要想避免走形式的安全检查,就要制定和落实相关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现场检查记录、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有人签字,检查记录要备案,隐患整改责任要落实到人,重大隐患要通报并督办,对安全管理人员的考核和奖惩要细致明确,对发现隐患的人员要奖励,对敷衍了事的人员要处罚。做到奖罚分明,才能真正落实责任制,才能调动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从科学组织安全检查入手
安全检查的成效和如何组织开展安全检查有很大关系。具体也可细分为三个方面。
不能由安全管理人员唱独角戏。各部门应对各自责任范围内的安全检查负责,各生产车间应对车间涉及的内容进行日常自查自检、交接班检查,做到检查有记录、有责任人。企业应组织开展多部门联合隐患排查活动,从工艺流程到机械设备,从人的不安全行为到物的不安全状态,逐个进行排查。
形式应多样化。企业综合检查、专项检查、交叉检查要适时开展,避免检查不深入,抓不到重点的情况出现。针对企业的老大难问题、薄弱环节和深层次矛盾,可以进行专项检查、专项治理、专门督办。在安全月期间,可以开展岗位交叉安全检查,让各岗位人员互相学习、取长补短。
如果是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或部门进行检查,还可以采用“四不两直”的方式,以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回头看等方式进行,避免下级单位或部门应付检查。
应注重安全检查前期策划工作。针对不同类型和不同目标的安全检查,要制定详细的、尽可能量化的安全检查表,对检查项的描述要具体,不能模糊不清,不能让被检查人员摸不着头脑。比如,有些企业的安全检查表只有一两页,笼统地列出了检查项——“个人防护用品配备是否到位”,但哪些岗位需配备个人防护用品,要配备哪些个人防护用品,却没有指明。再如,将“脚手架搭设是否规范”列入检查项,但什么算规范,什么算不规范,具体需要检查哪些细节,对这些细节有什么具体要求,诸如此类的内容,却并没有明确。
这种安全检查表的用处并不大,在具体的检查工作中,起不到指导作用,只能靠检查者的个人能力和知识积累。倘若检查者一时大意,漏了一个重要的细节没有检查,岂不是给企业留下了可能引发事故的种子?又倘若检查人员的安全专业素质不高,看到这样的检查表,无从下手,一切判断只能跟着感觉走,这样的检查无疑收不到预期的效果。
进行前期策划时,要注意检查时间的安排,尽量安排充裕的时间。安全检查不能走马观花,不能仅用一两个小时就查完车间和现场。
从借助设备和仪器入手
如今,医生看病不再仅仅使用“望闻问切”的方法,而是更多地借助于各种现代化医疗器械辅助判断病灶、分析病情、进行治疗。安全检查也应该如此。人的眼睛难免有看不到的地方,导致一些隐患不能被发现。
这时,设备和仪器得派上用场,比如检查生产设备用的测振仪、测温仪,检查结构用的经纬仪、水平仪,还有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仪、电阻测试仪、便携式钢丝绳测量仪等。企业应根据生产情况,配备必要的设备和仪器,用于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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