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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中的查处问题

2008-05-2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对施工企业和从业人员要建立安全信用体系和失信奖惩机制,对安全生产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公示,凡有章不循,违规不纠,屡出事故的企业应追究法人代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该判刑的判刑,该罚款的罚款。另外还要视其情节在投标、降低企业资质等级、吊销执照等方面给予处罚。典型案例要进行新闻曝光,真正起到警示教育促进工作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