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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电技术档案规定交底

2006-04-2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应包括: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全部资料;
    2)修改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资料;
    3)技术交底资料;
    4)临时用电工程检查验收表;
    5)电气设备的试验、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6)接地电阻测定记录表;
    7)定期检(复)查表;
    8)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2.安全技术档案应由主管该现场的电气技术人员负责建立与管理。其中《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可指定电工代管,并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后统一归档。
    3.临时用电工程的定期检查时间:施工现场每月一次;基层公司每季一次。基层公司检查时,应复查接地电阻值。
    4.检查工作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