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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班被盗贼打伤算工伤吗?

2010-05-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我是工厂的一名保安员,昨天晚上值班时因捉拿入厂盗窃的盗贼,被盗贼打伤头部,事后同事把我送到医院,缝了十多针,这种情况可以我被认定为工伤吗?

  答: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你的情况属于所列举的第三种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