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工作时间是朝九晚五,中午去食堂吃饭途中被抢受伤算不算工伤?”张小姐
张小姐说虽说工作时间是朝九晚五,但他们每天中午都会去距工作单位有一定距离的食堂吃工作餐。几天前,她在去食堂吃午饭的途中,一名男子骑着摩托车从她身边飞驰而过,企图抢她的挎包。由于挎包紧套在张小姐的手臂上,男子在抢夺过程中,将张小姐拉倒在地,导致张小姐股骨骨折。
律师回答,张小姐的遭遇严格意义上讲不算工伤,因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这属于第三人伤害,不属于工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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