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 会员

工伤住院单位应付医疗费用

2009-12-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刘小姐:我朋友受了工伤,但在住院期间,他单位却一分钱也不支付。请问工伤期间住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医疗费用吗?

  答复:根据《江西省工伤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及享受程序》相关规定,工伤职工在抢救治疗期间,用人单位应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医疗费用。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医疗费有困难的,可向经办机构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垫付。工伤职工被认定工伤后,此前由用人单位垫付的医疗费,用人单位可附医疗诊断书、医疗费发票、医疗费用清单向经办机构申请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