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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作业被重物砸伤工伤怎样认定

2009-08-13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案情简介

  2002年6月17日,某县运输船,在某港停泊装卸货物。在船上作业时,因船舷扶梯忽然塌倒,三人被后面重物砸伤腿部及身体,造成损伤,送至港口医院治疗。

  调查2002年6月27日接到大麦屿航运公司工伤事故报告书,即展开调查情况如下:

  1.对该运输船有关人员调查得知该船常年在外地跑运输,目前无法回原籍,故无法进行现场勘察。

  2.受伤者三人中两人已治疗终结,在船上正常工作,另一人尚在港口所在地继续治疗,也无法回原籍作调查。

  3.寄来的医疗记录及病历等治疗材料无 法证实其是否工伤。

  4.当地的劳动部门也无提供工伤事故的调查材料或证实。

  5.仅凭该运输船领导的证言无法判定是否工伤。

  分析

  该工伤事故案系发生在外地,而且发生在船上,尤为非凡,目前情况下,不可能调回该运输船只和有关船员,我们无法派员去港口调查。工伤发生地也无法提供有关证据或当地劳动部门的认定。且该运输船的事故报告书也未能清楚叙述事故发生的具体过程、具体时间。因此,运输船虽是被派外运输,但由于不能为三人的工伤提供有效的证据, 目前只能暂不能认定。进一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