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的姑父是厂里正式员工。今年7月份,天气比较炎热,他在值班期间与同事打牌时候突然犯病,经医院检查属脑溢血出血65毫升。由于路途远,送医院时间错过抢救时间,医治无效后死亡。4年前检查时他有高血压,这种情况可认定为工伤吗?
黄世化
黄世化先生:
这种情况是否能认定为工伤,关键是问题是否为突发疾病。目前,我国《工伤保险条例》仅将月经期女职工的高处作业列为禁忌工种。高血压病为一种常见病,发病原因及发病时间很难确定,现行政策也没有按工伤处理的规定。所以,即使在工作现场、工作时间内发病,也不应作为工伤处理,而应按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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