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可以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作出这一兜底性规定,主要是考虑现实生活丰富多彩,随着社会的发展,会出现新的应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对于未来出现的情形不可能在条例中穷尽。为了使工伤范围的规定更科学、更合理,使那些随着时间的发展应该纳入工伤的情形能够纳入,同时,与其他法律规定相衔接,条例作了这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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