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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应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2009-01-12   来源:安全文化网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应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是指职工因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经过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诊断治疗,包括病情检查、确诊、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等医疗措施,病情痊愈,终结医疗后,终止停工留薪期,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或者鉴定结论作出以后,原有病情不同程度地重新复发。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可以享受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工伤待遇。即需要诊断治疗的,按照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享受工伤医疗待遇;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按照规定配置,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