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甲是一家大型国营企业的车间工人,在单位已经有6年的工龄,上个月在中午下班后在职工饭堂吃饭时摔了一跤后造成右臂骨折,到医院治疗了一个多月,事故发生后甲向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但单位不同意,说不属于工伤,请问该如何定性呢?
分析:
根据《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不属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事故伤害”,也不属于“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故不能认定工伤,但可以享受医疗待遇。
上一篇:工作过程中受惊吓罹患精神病算不算工伤
下一篇:实习生发生意外算不算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