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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市应急局依法查处一起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案

2023-07-21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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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用法治手段筑牢安全底线,龙口市应急局对辖区内企业开展了不定期巡查。

执法人员在对一家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烘干间)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因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企业给予了处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未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既是给自身带来了不安全因素,也忽略了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企业要落实好自身的主体责任,在日常检查中把安全警示标志列为重点,及早发现及早整改。下一步,龙口市应急局将不断强化对工贸企业现场作业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的检查力度,切实提升企业现场作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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