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是全省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第五次集中统一行动日,兴国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总队统一部署要求,结合辖区实际情况,认真组织谋划,举全队之力向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开火”,当晚共出动警力80多人次,检查车辆210多辆次,查处酒后驾车违法行为11起、超员5起、其他交通违法行为86起。同时,大队还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有效的震慑了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统一行动取得了实效。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为确保统一行动取得实效,根据总队《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全省集中整治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第五次集中统一行动的通知》要求, 3月19日下午,县公安局副局长、交警大队大队长魏国强专门召集大队相关领导和各中队领导部署第五次集中统一行动,并制定详细的行动方案,由大队副教导员刘小园带队统一指挥整个统一行动。
二是突出重点检查。大队要求各中队要在总结前四次统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认真分析本辖区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的分布区域、道路、车辆类型、驾驶人员及以往酒后驾驶发生规律以及事故特点,开展针对性较强的查缉行动。要在饭店、餐馆、酒吧、娱乐场所周边道路采取定点和流动的方式,科学部署警力,同时加强路面巡逻,注意发现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做到巡控到位。同时,针对KTV酒吧、夜宵大排档营业时间较晚的情况,在酒吧、夜宵大排档等周边路段适时调整延长整治时间至夜间12点。此外,为了能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统一行动中大队还邀请县电视台记者随警作战,现场采访,及时报道整治行动,及时曝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迅速在全县形成人人参与,社会联动的良好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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