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下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广东省立即召开深圳"9o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分析会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省安委会全体成员单位、省有关单位、中央驻粤和省属大企业负责人以及各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参加会议。会议深入学习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和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中央党校举行的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省政府副省长佟星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的部署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同志的要求,结合实际,深刻分析深圳市龙岗区"9o20"特大火灾事故的惨痛教训,全面部署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刻吸取"9o20"事故的惨痛教训,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极端重要性的认识
2008年9月20日晚22时48分,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龙东社区舞王俱乐部发生特大火灾,到目前为止共造成44人死亡,63人受伤。这起事故,暴露出深圳等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仍存在着严重漏洞和薄弱环节。一是无证无照、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现象依然存在;三是地方政府作风不实,隐患排查治理行动走过场。事故警示我们,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监管部门监管不力、失职渎职以及作风不实、工作走过场,客观上姑息纵容了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必将酿成大祸。为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我省立即落实三项行动:一是立即于9月21日向全省各地、各单位发出《关于深圳市龙岗区"9o20"特大火灾事故的紧急通报》。二是于9月24日召开深圳"9o20"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分析会暨省政府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要求我省各地、各部门牢记事故的惨痛教训,提高认识,把思想统一到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上来,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铁的手腕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三是立即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特别是消防安全大排查。一方面要查隐患。把当前安全生产存在的突出问题、明显问题和要害部位作为排查重点,排查隐患,落实整改,特别是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把无证无照的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以及市场、宾馆饭店、出租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单位等作为重点对象,全面开展排查,并跟踪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决不能以侥幸心理对待隐患排查,隐患排查决不能走过场。另一方面,要查责任。建立健全隐患排查责任制,按照"谁排查、谁签名、谁负责",确保责任落实到人、隐患排查整改到位。此外,要查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对不依法行政、执法过错、行政不作为等,监管不力、监管失位、缺位的,坚决实行行政问责。
二、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针对当前我省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特别是较大以上事故没有得到有效遏制,要求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把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首要工作,以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为重要抓手,严防死守,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频发的势头。重点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严厉打击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行为,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认真吸取深圳市"9o20"特大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加大对各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一是在打击非法经营方面,要把无证无照经营的娱乐场所作为重点。要求各地迅速行动,组织公安消防、工商、文化、安全监管等部门迅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对证照不全或无证照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对违规经营的歌舞厅、俱乐部等休闲娱乐、人员密集场所,要严厉打击和查处,坚决予以查封、取缔。二是在打击非法生产方面,要把打击非法偷采矿山和非法生产危险化学品行为作为重点。要求国土资源行政管理部门严厉打击各类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等行为;安全监管部门依法打击未经安全许可擅自从事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等行为,公安部门严厉打击危险化学品非法运输、剧毒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品非法使用等行为。三是在打击非法建设方面,要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把打击非法建筑施工行为、整顿和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作为重点。其他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应当取得本部门许可而未取得相关许可证,擅自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行为。对各类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要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绝不姑息。此外,要求各地政府做好打击"三非"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打击工作取得实效。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与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监管合力。对不按规定职责和程序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或者发现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不予查处的,要追究当事人直至单位领导的责任,对因此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二)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消除事故隐患。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把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消防隐患排查治理作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一是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的要求,做到"五个一律":凡公众聚集场所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公众聚集场所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经检查发现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地下营业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经检查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凡是采用聚氨酯泡沫塑料装修的一律停业整改;公共娱乐场所一律不得使用任何烟花和火炮。二是围绕"企业自查率达到100%"的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彻底排查隐患,不留死角,特别要重点检查前一段自查自改不认真、不扎实的生产经营单位。同时,深入细查政府部门自身履行安全监管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重点排查整改落实监管责任,打击"三违"、"三非"和"三超"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以及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各地、各相关部门及时查漏补缺。三是坚持狠抓重大隐患的整改,进一步提高隐患整改率,重点针对已排查出的重大隐患,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加大工作力度,千方百计抓落实,要确保年底前完成整改工作。四是要加强预报预警,落实防范措施,及时消除可能引发事故的重大隐患,严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尤其是对重大危险源、重要场所和重点部位,要重点盯防,防止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三)迅速落实行动,继续强化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专项整治。一是消防安全方面。把查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经营、无证无照的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多合一"建筑以及市场、宾馆饭店、出租屋等人员密集场所、劳动密集型生产经营单位等作为第四季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重点,全面开展排查,并跟踪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问题立即落实整改。二是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按照国务院和省安委办关于开展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督查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专项检查。全面检查各级政府、各类化工企业、各相关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危化品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危化品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以及相关部门危化品安全联合执法情况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三是非煤矿山安全方面。深刻吸取山西襄汾"9·8"尾矿库溃坝事故的教训,迅速组织力量,对尾矿库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没有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非法擅自运行使用的尾矿库,存在溃坝垮坝等重大隐患、安全没有把握的尾矿库,要下达停产、停排和停止运行的指令,并采取除险加固和其他安全整改措施,实行挂牌督办,紧盯不放。四是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各类非法运营工具,严厉查处拖拉机、低速载货车和三轮汽车违法载人和无证驾驶、无牌无证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确保旅客出行安全;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严防各类违章驾驶行为;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防止带病运营。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坚决防止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上车(船、飞机)。五是建设安全方面。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以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六是民爆安全方面。认真落实民爆器材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责任,依法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行为,并妥善做好已关闭或停产企业的药料、成品、半成品处置存放工作。此外,冶金、有色、建筑、建材、轻工、纺织、电力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和领域都必须切实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四)严肃查处事故,严厉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一是认真组织力量加快对较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力求每起事故都能在规定期限内结案。二是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对查出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惩不贷,绝不姑息纵容。三是严格落实《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建立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情况报告建档制度的通知》的要求,完善较大以上事故建档工作,并及时向省安委办报告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情况。四是严格事故处理决定的落实工作,对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有关方面立即落实,并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党政纪责任。
三、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
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切实落实"两个主体责任"。要求地方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抓、负总责,各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把安全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二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结合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回头看"和重点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组织力量深入基层,深入安全生产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督促检查,督促地方和企业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对本地区、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三是进一步强化应急管理。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和专家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加强对有关单位应急准备情况的检查,认真组织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此外,要加强国庆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确保社会稳定。对国庆节期间发生的重特大事故,要及时、如实按程序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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