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福山区安监局以实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契机,不断强化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依法行政。
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基础。根据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执法要求,统一安全生产执法文书,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在执法过程中,严格把好"四关",即事实证据关、办案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法律文书关,并实行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
二是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为抓手,有机结合全方位安全检查和专项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了危化品企业、非煤矿山企业、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查找安全隐患,查处违法行为。截止9月份,共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447家,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1043次,共填写现场检查记录986份,整改指令书169份,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157份,行政执法文书合计1327份。
三是进一步注重执法宣传。在开展安全生产执法的同时,及时把《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送到各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帮助指导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