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至21日,第二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暨安全发展论坛在四川省成都市隆重举行。福建、江西、湖南、广东、广西、海南、四川、贵州、云南9个省区安监局和香港特别行政区经济发展及劳工局、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工事务局有关负责人汇聚一堂,围绕"和谐社会与安全生产"主题,共谋泛珠三角区域安全发展大计,继续推进泛珠江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副局长梁嘉琨、四川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黄彦蓉出席会议。我局陈建辉局长率团参加会议并在会上作了《突出协作共进 促进安全发展》的发言,办公室余德旋主任代表联席会议秘书处向会议主席团汇报了一年来秘书处工作情况。
陈建辉局长在发言中回顾了去年首次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和高层论坛在广东成功举办以来,广东省在促进区域安全生产合作,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和能力所做的工作和努力,对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下一步工作,陈局长提出做到"四个突出":一是突出"建制"。要尽快研究制订相关的规章制度,如建立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信息交流与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应急救援互动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等等。二是突出"交流"。加强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等重点领域监管业务的交流和往来,加强监管人员之间的交流,组织监管对象、行业协会等之间的交流沟通,定期组织各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区域论坛、研讨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活动,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基础理论、技术体系、管理体系和科技进步等方面的交流。三是突出"联动"。加强各省、区应急资源的整合,适时组织跨区域的矿山、危险化学品、消防、铁路、民航、核工业和海上搜救等方面的应急演练。此外,在安全生产执法方面也要加强联动。四是突出"实效"。要注重将理论调研运用于实践,使理论成果真正转化为实际成效,成为解决实际问题的有力"武器"。
总局梁嘉琨副局长在讲话中指出,泛珠三角区域各省区在应急救援、安全培训等方面建立广泛的合作机制,开展区域安全生产合作,对促进区域和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希望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深化合作,取得实效。
会议上,各省代表畅所欲言,交流经验,互商大计,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四川省黄彦蓉副省长也作了重要讲话。会议联合签署了《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协作方案》,并为"和谐社会与安全生产"征文活动获奖论文颁奖,确定了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第三届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合作联席会议的主办方。本次会议取得圆满成功,成效明显,深入推动泛珠三角区域安全生产全方位、深层次、宽领域的合作,谱写出了"和谐泛珠"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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