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深入贯彻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现场会和省安委会第九次全体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交流推广先进的采煤方法和回采工艺,努力提高青海省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水平,2007年9月5日至6日,经省政府同意,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青海省经济委员会在海西州德令哈市组织召开了全省煤矿改进采煤方法现场会。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刘建青、青海煤监局副局长贾师文,省政府办公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省经委、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及全省各产煤州(市)、县(行委)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同志和全省煤炭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有关新闻单位的记者参加了会议。
会议在回顾总结一个时期以来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充分肯定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所作的大量工作和取得的成效的基础上,认真分析了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以及非正规采煤方法所产生的危害,使与会代表深刻认识到了改进采煤方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会议安排专家作了改进采煤方法的专题技术讲座,还组织与会代表赴大头羊煤矿参观学习,通过对大头羊煤矿14号、15号平硐井下工作面采用的正规壁式采煤法和新型悬移支架的参观,使与会代表对先进的采煤工艺和支护方式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会议指出,推进采煤方法改革是关系到我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是煤矿安全生产标本兼治的基础工程,是提高经济效益和资源回收率、实现安全生产的有效途径,也是实现煤矿开采正规化、生产规模化、回采工艺科学化、延长矿井服务年限、增强矿井防灾抗灾能力、提高我省煤炭工业整体发展水平的必由之路。
会议要求,各产煤地区及其有关部门和煤矿企业要按照此次会议的精神,结合各自实际,依据省安全监管局、青海煤监局和省经委制定的《关于推进全省煤矿采煤方法改革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研究制定本地区、本企业改进采煤方法工作方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行业管理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相互配合、密切协作,紧紧围绕煤矿在采煤方法改进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开展安全监管、政策引导、技术服务、信息交流等工作,为我省煤矿矿井实现正规化、科学化采煤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各煤矿企业要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坚持科技兴矿、科技兴安战略,走依靠科技进步之路,从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治理、保障资金投入、加强矿井技术管理、加强从业人员教育培训等五个方面抓好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促使本地区、本企业采煤方法改进工作全面、安全、稳定地推进。会议同时要求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夯实我省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促进我省煤炭工业达到一个新水平。
会议明确,力争在2009年年底之前,全省煤矿必须采用正规壁式采煤,回采工作面有两个畅通的安全出口,实现全负压通风;2008年年底之前,煤矿所有的工作面支护全部采用液压支架、单体液压支柱等先进的支护方式,彻底淘汰木支护。凡逾期未达到要求和标准的,一律停止施工和生产进行整顿。
会议最后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做好我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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