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将冲关、逃逸车或经查处(两次以上)屡屡不改的恶意超限车等严重违法车辆信息列入"黑名单";二是定期将收集到的"黑名单"车辆信息在网上公布,实行全省高速公路联网协查、重点检查,发现违法车辆一律严管重罚;三是建立起定期信息通报制度,定期将"黑名单"报送治超办、运管局和高速交警等相关部门,加大"黑名单"车辆的源头治理力度。
上一篇:福建安监系统六项措施贯彻落实《国办通知》
下一篇:江西隐患排查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