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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通报水电站安全检查情况

2007-08-31   来源: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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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水利厅联合下发《关于全省水电站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要求全省水电企业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力度,抓紧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水电行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通报》指出,近年来全省水电企业不断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开展水电站安全管理分类工作,加强了安全生产基础。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一些水电站没有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内容笼统,有的根本没有规章制度。二是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要求。有的部分高低压配电盘缺少安全隔离网,电源线裸露,高压设备无安全告知牌,起重设备没有经过质监部门安全检测。三是应急救援体系不健全。多数电站应急救援预案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少或从未组织演练,有的没有制定应急预案。四是安全培训不到位。一些水电站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过专门培训,无证违法上岗,职工不定期进行安全培训。

  针对以上问题,《通报》要求各地水利部门同水电站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把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考核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各水电站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定期开展安全检查,认真排查治理隐患,避免和减少各类事故。要增加安全投入,抓紧改造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设备设施,防雷设施、特种设备等要经过法宝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要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和防汛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大培训力度,水电站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上级安全监管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依法持证上岗,提高预防和处置事故的能力。(方 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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