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发布的一系列光伏产业政策,犹如强劲东风,为光伏行业发展注入全新活力,引发行业内外广泛关注与热议。这一系列政策聚焦项目分类、开发模式、备案流程、电网接入等关键环节,以创新思路和务实举措,为光伏产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在项目分类管理上,新政将6MW以下地面光伏划归集中式项目管理,同时对工商业分布式项目进行细致划分,大型工商业项目优先采用“全额自发自用”模式,余电还可参与电力现货市场,且允许因负荷变化申请转集中式电站;一般工商业项目自发自用比例不设限,并鼓励配套储能或柔性调度。这种精细化分类管理,充分考虑了不同项目的特点与需求,让项目定位更精准,开发模式更具灵活性,既能充分发挥各类项目优势,又能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光伏产业有序发展。
备案流程的简化堪称一大亮点。新政明确要求属地备案通过安徽省在线审批平台直接办理,严禁各市县发改委(供电公司)以“容量不足”“市场整顿”等理由暂停备案。这一举措打破了以往可能存在的备案壁垒,极大提高了备案效率,降低了企业办事成本和时间成本,让企业能够更快速、便捷地推进项目落地,充分激发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力,为光伏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营商环境。
在电网接入和储能配套方面,新政同样带来诸多利好。新增负荷项目中,全部自发自用类项目不受容量限制,这为光伏项目与新增用电需求的有效衔接提供了有力支持。同时,要求2025年底前所有项目完成“可观、可测、可调、可控”功能改造,这不仅有助于提升电网对光伏项目的接纳能力和调度管理水平,也为储能产业发展创造了广阔空间。鼓励光储充一体化、源网荷储协同开发等政策,更是将光伏与储能紧密结合,推动能源产业向更加高效、稳定、智能的方向发展。
安全监管与主体责任的明确也是新政的重要内容。投资方需落实全流程安全管理,并接受电网统一调度,这从制度层面保障了光伏项目的安全稳定运行,确保光伏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安徽省此次出台的光伏产业政策,以清晰的项目分类、灵活的开发模式、简化的备案流程、利好的电网接入政策以及明确的安全监管责任,构建起一个全方位、多层次的政策支持体系。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力推动安徽光伏产业在技术创新、产业规模、市场应用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为全国光伏产业发展提供可借鉴的“安徽经验”,助力我国能源结构转型和“双碳”目标的实现 ,让绿色清洁能源在江淮大地上绽放更加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