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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17]

【发布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 文 号】川办函〔2017〕30号
【发布日期】2017-02-17
【实施日期】2017-02-17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将修订后的《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2月17日

  附件: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