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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作业指导书

  本作业指导书(以下简称指导书)是根据《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为规范湖南省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行为,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质量而制定。

  1.适用范围

  本指导书适用于对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含加油站、从事批发业务的油库)的安全评价。

  2.评价依据

  依据《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所附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见附录D)。

  上述依据中如有最新版本颁布实施,则应当采用最新版本。

  根据被评价单位的实际情况(经营品种、经营储存场所、设施等),安全评价机构应对上述引用文件有针对性的删减和增加。

  3.安全评价的前提条件

  3.1经营单位应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2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3.3消防验收合格文件(没有储存的经营单位除外);

  4.安全评价的基本内容

  4.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简称《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必须具备的条件;

  4.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经营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4.3《关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的经营单位基本条件;

  4.4《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

  5.安全评价程序

  5.1前期准备工作

  5.1.1与被评价单位签定安全评价合同;

  5.1.2组建安全评价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和评价人员,制定工作计划,了解被评价单位的情况,收集有关资料(事先编制好被评价单位应提供资料清单);

  5.2现场检查和评价;

  5.2.1查验被评价单位所提供文件或合同复印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2.2查验被评价单位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5.2.3根据现场实际,辩识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原因;

  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辩识、分析:

  a)化学品的固有危险性(通过安全技术说明书、数据库查阅);

  b)经营、储存、装卸等过程中的危险性;

  5.2.4根据经营单位实际,划分评价单元;

  5.2.5针对危险、有害因素及现场情况,应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进行现场安全评价,一般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局《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导则》中的现场安全检查表(略),成品油经营单位执行《油库、加油站和固定式水上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参见附录F、G、H、I、J),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应执行《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现场安全评价检查表》(附录K),对现场设施、装置、防护措施和管理措施进行评价。如有必要,对构成重大危险源的部分可采用其他评价方法进行针对性评价;

  5.2.6提出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a)管理方面(制度、组织、人员)的对策措施;

  b)仓储场所、仓库建筑、设施、装置、消防与电器方面的对策措施。

  5.3针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的对策措施,并进行复查,确认整改符合规定要求;

  5.4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6.安全评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6.1安全评价报告必须具备的内容;

  6.1.1安全评价的依据和评价范围;

  6.1.2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

  6.1.3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辩识,正确划分评价单元,选择合适的评价方法;

  6.1.4运用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或加油站安全评价现场检查表进行现场安全检查;

  6.1.5分析评价。

  A加油站安全分析评价要求

  a、有关证照文书

  1、成品油经营批准证书;

  2、消防验收合格证书;

  3、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防雷、防静电设施有效合格证明及其检测报告;

  5、新建加油站的规划许可证;

  6、电气检测报告;

  7、有关人员安全上岗资格证;

  8、场地产权或租赁证明。

  b、总平面布置

  安全边距。与站外周围建构筑物、公路及其它公共设施等的安全距离,要现场实测,取得具体数据,逐项进行描述,并对照《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简称《规范》)作出结论;

  站内安全间距,要取得现场实测数据,并对照《规范》作结论;

  加油站选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油罐和加油机的设置,明确是设立在室内还是室外,还要明确油罐是埋地还是露天设置;

  加油站排出建筑物或围墙的污水的处置情况;

  附总平面图和现场彩色照片。

  分析评价中的各距离用表格表示,并列出规范要求值和实测值。

  c、建立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列出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清单目录

  d、从业人员情况

  有关人员是否经过专项安全培训,并取得安全上岗资格证;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是否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过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e、防火防爆措施

  1)消防器材、消防设施(消防用水管网)的配备情况,对照《规范》作出明确结论;

  2)电气装置的选型情况,即是否选用防爆型,选用何种防爆型,对照《规范》加以评价,并作出结论;

  3)站区内电力线路布置,对照《规范》评价;

  4)电器接地、静电接地、防雷接地的设置情况及接地电阻值,对照《规范》进行评价,并作出结论;

  5)卸油方式(是密闭式还是敞开式)及卸油接地情况。

  f、工艺部分,对照《规范》中的有关主要的强制条款进行描述。

  对油库的分析评价参照加油站的分析评价执行。

  B、有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的安全分析评价要求

  a、有关证照文书

  储存场所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防雷、防静电设施合格证明;

  有关人员安全上岗资格证;

  监控或管制化学品的批准文书;

  场地产权或租赁证明。

  b、总平面布置

  安全边距。储存区与周围公共、民用建筑物、交通线路的安全距离,要逐项用数据描述,然后对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简称《建规》)及行业标准进行评价,并作出明确结论;

  储存场所内部安全距离,如库房之间的距离,储罐之间的距离;

  储存场所选址是否符合《条例》和《建规》及行业标准要求;

  附总平面图布置图。

  c、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列出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清单或目录。

  d、从业人员情况

  有关人员是否经过专项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取得安全上岗资格证;

  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是否有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是否经有关监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

  e、仓库情况

  库房耐火等级、层数、占地面积、防火分区、安全通道情况,对照《建规》进行评价;

  库房门的要求;

  库房内物品堆放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要求,如堆垛高度、宽度、堆垛之间的距离、储存方式是否正确;

  剧毒化学品库房的安全状况描述。

  f、经营场所的情况

  经营场所与周边的距离;

  店面面积;

  零售业务店面危险化学品的储存情况;

  零售店面与备货库房是否有实墙相隔。备货库房及其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情况。

  g、防火防爆措施

  消防器材、消防设施(主要指消防水管网)的配备情况,对照《建规》和《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J140-90,1997年版);

  储存和经营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电气装置的选型情况,是否选用防爆型的,选用何种防爆型,对照《建规》评价;

  储存场所防触电、防静电、防雷措施及其接地电阻值,对照《建规》评价;

  储存场所的消防通道的设置,是否设置了消防通道,是环型消防通道还是尽头式回车道。

  C、没有储存场所的经营单位的安全分析评价要求

  a、有关证照文书

  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

  有关人员安全上岗资格证;

  监控或管制化学品的批准文件;

  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b、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同前)

  c、从业人员情况(同前)

  d、经营场所情况(同前)

  对于没有储存的经营单位,在基本情况的介绍中和在评价综合结论中,都要有明确经营单位没有自行储存也不自行运输的文字描述。

  6.1.6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

  6.1.7整改后的复查情况;

  6.1.8评价结论。

  评价结论分为下列三种:

  6)符合安全要求;

  7)基本符合安全要求;

  8)不符合安全要求。

  6.2根据现场实际,安全评价报告应补充的内容

  6.2.1重大危险源辩识;

  6.2.2重大危险源分析评价。

  6.3安全评价报告的要求

  安全评价报告应内容全面,条理清楚,数据完整,查出的问题准确,提出的整改措施具体可行,评价结论客观公正。

  7.安全评价报告的格式

  7.1封面(参见附录A)

  7.2安全评价机构资格证书复印件。

  7.3委托单位、评价单位、项目负责人、评价组长、评价组成员、报告编制人、报告审核人(参见附录C)。

  7.4目录

  7.5正文

  7.6附件

  7.6.1必需的附件

  1)被评价单位营业执照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定通知书复印件;

  2)成品油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成品油经营);

  3)公安消防部门对经营储存设施的验收合格文件复印件;

  4)申领甲、乙种证的经营单位,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业务人员应分别经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取得的安全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5)法定机构出具的电气安全、防雷、防静电检测报告(易燃易爆场所)复印件;

  6)法定机构出具的压力容器检验报告复印件。新增油罐应附定点生产企业和检测检验单位资质证书;

  7)安全管理制度;

  8)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0)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证明复印件。

  11)加油站或油库建设项目立项批准文件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2)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13)特种设备质量合格证明复印件;

  14)新增加油站或油库竣工验收文件复印件;

  15)设计、施工、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16)企业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

  7.6.2可补充的附件

  1)接触剧毒危险化学品员工的健康检查记录;

  2)劳保用品发放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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