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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力机的安全装置技术条件GB5091-85

  1 总则

  1.1压力机的安全装置应具有下列各项中的某一项功能。

  1.1.1在滑块运行期间,人体的任一部分不会进入危险区。

  1.1.2在滑块下行程期间,人体的任一部分不会进入危险区。

  1.1.3当操作者的双手脱离起动离合器的操纵按扭或操纵手柄后,直到伸进危险区之前,滑块能停止下行程或超过下死点。

  1.1.4在滑块下行程期间,当人体的任一部分进入危险区之前,滑块能停止下行程或超过下死点。

  1.1.5在滑块下行程期间,能把进入危险区的人体某一部分推出。

  1.1.6在滑块下行程期间,能把进入危险区的操作者手臂拉出。

  1.2安全装置的本体构件,应具有确保安全装置功能的需要的强度和刚度。

  1.3安全装置的连接件,应选择钢号为45或具有同等以上机械性能的钢材,并根据其强度、硬度的需要进行必要的热处理。

  1.4安全装置的坚固件,应采用可靠的防松措施。

  1.5安全装置的定位销,应采取防脱落措施。

  1.6安全装置的继电器、限位开关等主要电器元件,应具有确保安全装置功能的容量和寿命。

  1.7带有电气控制的安全装置的使用环境、温升、抗干扰、接地等要求,均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

  1.8带有电气控制的安全装置,应有“正常”和“事故”的指示信号、标志。

  1.9凡装有继电器、晶体管等电器元件的安全装置,应采取可靠的防震措施。

  1.10安全装置的电气控制线路,不得因电器元件的故障或停电等而引起滑块意外的运行。

  1.11安全装置的电气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应不高于220V;电源电压波动量允许为额定电压的85%-110%。

  1.12安全装置的外部电线和电缆,应选用耐冷却液和耐油的绝缘铜线,其介电强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13安全装置的选择开关,应采用钥匙转换方式,并在各转换位置上都能将钥匙取下。各转换位置上应标明安全装置的状态。

  1.14安全装置除符合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各自技术条件的规定。

  2固定栅栏式安全装置

  2.1固定栅栏式安全装置应具有第1.1.1款的功能。

  2.2固定栅栏式安全装置,一般固定在机身上或工作台上。

  2.3固定栅栏式安全装置的送料口,应能随被送坯料的尺寸和形状进行调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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