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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交通部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

2003-11-26   《中国建设报》   |   收藏   发表评论 0

  近日,建设部、交通部、商务部、公安部联合行文,发出《关于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的通知》,要求北京等124个城市城区自2003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其他省(自治区)辖市从2005年12月31日起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通知》指出,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是促进城市文明和建设现代化的重要途径,各地应制定发展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规划及使用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扶持和鼓励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的发展,将限期禁止在城市城区现场搅拌混凝土纳入工作日程。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交通及散装水泥行政管理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产品质量和建设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与运输协调服务,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预拌混凝土和散装水泥专用车辆在市区通行的措施,确保建筑工程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的供应,共同推动预拌混凝土和干混砂浆业发展,加速城市现代化建设步伐,推进城市文明。

  据悉,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124个城市被列入首批城区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名单,于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