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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SY/T6319-1997

  前言

  本标准根据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的工作条件和工作环境特点,采用了API RP2003《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在技术内容上与该标准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API RP2003比较全面系统地论述了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在有可燃性气体、蒸气—空气混合物或油雾存在的情况下,由于电火花及电弧引燃而发生火灾事故的某些条件与防止措施,是一既有科学性又有可操作性的标准。采用该标准作为我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将对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在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安全防范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也为我国石油天然气工业在这个领域与国际接轨创造了条件。

  在将API RP2003转化为我国标准时,删去了以下与标准技术内容无关的部分:政策性声明、附录C“静电引燃调查表”。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长庆石油勘探局技术监督安全环保处、胜利石油管理局安全技术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李海石 马宏发 陈建设 张勇 李俊荣 戴能尚 王登文

 

  1.概述

  1.1 范围

  本标准介绍了在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出现的场合防止烃类引燃的现行技术。推荐的防护措施是以石油工业中的研究和实践经验为基础的。本标准所讨论的原则也可以应用于处理其他可燃性液体和可燃性气体作业。本标准的应用将改进安全操作,并能评估现行的安装方法和生产过程。进而,在正确地了解能够导致静电引燃的严格极限范围以后,以静电引燃不太可能或不可能的情况下,去寻找真正的火源。

  下述章节将讨论防止静电引燃所应采取的一些基本步骤。然而,在下述情况下,本标准所提供的推荐作法及预防措施不适用。

  a) 可能产生静电放电,但在放电区域内的可燃性蒸气被脱去油气的空气或情性气体所隔绝。

  b) 在封闭系统中储运产品,而该系统中的氧含量低于燃烧所需的最低浓度,例如液化石油气(LPG)的储运。?

  c) 可燃性蒸气的浓度高于燃烧上限(UFL)。?

  d) 可能出现可燃性蒸气,但却没有产生静电聚集和静电放电的系统条件。这类情况多见于生产储运诸如原油、渣油、沥青(包括稀释沥青),重质燃料油(6号重油等)和水溶性液体(如乙醇)等石油液体的接地传导设备。这些液体由于电导率相对较高(大于50pS/m),不会聚集静电荷放电。经验证明,这些物料不会出现明显的静电危险,除非他们被分裂成微小液滴而形成带电荷的油雾。当这种油雾出现的时候,电气绝缘的导体有可能受到高电量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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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基本原则

  本标准考虑了保护特殊作业的操作程序。有关静电及其定义的基本概念在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说明,静电测量和检测技术在附录B(提示的附录)中说明。

  1.3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API Publ 2015 油储罐的安全进入和清洗(1994年5月,第5版)

  API Publ 2027 常压烃储罐外壁喷砂的着火危险(1988年7月,第2版)

  NFPA 30 易燃和可燃流体规范(1993年版)

  NFPA 77 静电(1993年版)

  2.槽车的防护措施

  2.1 概述

  对于静电的研究,主要涉及介质中的电荷聚集、产生电荷的机理以及消散这些电荷的过程。虽然这种电荷的实际电流很小,仅仅有百万分之一安培左右,但是,电流在产生和聚集过程中却能产生几千伏的电位差。因此,对消散静电而言,1MΩ电阻的电气连通或接地线都相当于短路。

  静电的主要表现是通过产生火花使聚集电荷放电。由于静电和动力电不同,他们的测量设备和技术也大不相同[参见附录B(提示的附录)]。

  2.2 静电引燃

  为了防止火灾,燃烧三要素——燃料(蒸气状或雾状)、空气和火源中必须有一个或一个以上要素得到控制,应达到能防止出现火花或防止出现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静电荷作为火源必须符合以下四个条件:

  a) 产生静电荷;

  b) 聚集起能产生引燃火花的静电荷;

  c) 存在火花隙;

  d) 火花隙中存在可被引燃的蒸气-空气混合物。

  控制静电荷的产生和聚集或者在可能出现静电火花的地方消除可燃性混合物,可以避免引起静电火花引燃的灾害。如果能在潜在的高电场区内避免出现火花激发源,就可以减少引燃的危险。

  2.3 火花激发源

  应注意避免形成火花激发源,例如在槽车舱内不能存在不连通的导体。槽车在装载前应进行检查,并拆除任何不连通的导体。

  油槽测量标尺或公路槽车内突出于装载空间中的其他装置,都会在上升油面及其本身之间形成间隙,从而可能产生静电火花。在顶部装油过程中,有一根具有与地面相同电势的注油管伸入液体。如果注油管靠近突出物,则靠近突出物的液体表面的电压梯度也会充分降低,从而减少发生静电放电的可能性。

  在底部装油过程中,由于没有注油管,更应注意测量标尺的突出部位。带有突出部位测量标尺的槽车,应将其测量标尺用电线或铁链连接在油槽的底部。

  在气相空间有可能出现可燃性混合物时,金属或其他导体,例如量油卷尺、取样器和温度计等,都不宜在装油时或刚刚装完油以后就将其放入或悬的油槽舱内。另外,在产品的静电荷完成释放之前,不应移动注油管。在停止装油以后,一般约1min时间,就可以使静电荷基本释放。但是在装载电导率很低的烃类时,应采用较长的放电周期(见4.5)。

  石油液体不应随意用软管输入槽车,除非全部金属管件都与油槽电气连通。两种类型的火花激发源如图1所示。

  2.4 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

  2.4.1 概述

  蒸气-空气混合物燃烧的可能性取决于其产生储运时的蒸气压、闪点和温度。根据这些特性,可以对炼制对炼制产品进行分类。这些炼制产品在某些储运条件下具有足够高的电阻,能够导致聚集明显的静电荷。其类别分为低蒸气压产品、中蒸气压产品和高蒸气压产品[详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的A9]。

  2.4.2 低蒸气压产品

  低蒸气压产品是闭杯闪点高于38℃(100°F)的产品,例如炉用燃料油、煤油、柴油、商用航空涡轮油(A号喷气发动机油)和安全溶剂。在正常情况下,储运这类产品的温度要比他们的闪点低得多,所以在正常储运条件下并不会产生可燃性蒸气。但是,当这类产品的储运温度高于他们的闪点或者混杂了中蒸气压或高蒸气压产品,或者被灌入的容器内在以前的使用中已经聚集了足以产生可燃性混合物所必须的高浓度蒸气时,就可能存在引燃的条件。这种情况可发生于转换装载过程,如2.4.5所述。

  低蒸气压产品,特别是经赤加氢处理的物料,如果其中溶解的氢或者在处理过程中带入的其他轻烃类在油罐内释放出来,那么在固定顶储油罐的气相空间就有可能产生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这种混合物利用闪点试验不一定能测出,但能用可燃气体检测器测出。

  在一定的储运条件下,低蒸气压产品能够形成在低于该液体闪点温度下也可以燃烧的油雾。虽然引燃油雾所需的能量比引燃蒸气-空气混合物要高。但是,有些引燃实例还是由于静电充电后的油雾所引起的。

  2.4.3 中蒸气压产品

  中蒸气压产品是在环境温度下的气相空间内能产生可燃性混合物的产品。这类产品包括雷德Reid)蒸气压低于31kPa(4.51bf/in2)绝对压力以及闭杯闪点不到38℃(100°F)的可燃性液体,例如商用航空燃料油(B号喷气发动机油)、军用航空涡轮油[JP-4(TF-4)]以及溶剂(如二甲苯苯和甲苯等)。当不在大约2~38℃(30~100°F)的正常产品温度范围内储运高或低蒸气压产品时,在气相空间内有可能产生可燃性混合物,这时该类产品应按中蒸气压产品储运。在正常条件下可以归于中蒸气压类的某些产品,在极端温度条件下有可能会超出这个范围。图2所示为在平衡条件下雷德(Reid)蒸气压与产品温度对可燃范围的近似关系,它可以用来估计可能存在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的温度范围。

 





  2.4.4 高蒸气压产品

  高蒸气压产品包括那些雷德(Reid)蒸气压高于31kPa(4.51bf/in2)绝对压力的产品,例如航空和车用汽油以及高蒸气压石脑油。在正常储运温度的平衡条件下,该类产品将在受限制的气相空间内迅速产生过富的混合气体,以致无法燃烧。所以,在这种气相空间内静电火花将不会致燃。

  注:要敞开的通气孔周围仍有可能形成并存在可燃性混合物,并且在转变为过富混合物的过程中,也有可能出现可燃性混合物,这样,在此区域以内任何火花仍然能够引起火灾。

  当这类产品被装入没有油气的罐舱时,气相空间将经过可燃范围。但是恰在可能需要注意引燃火花的液面之上的蒸气会很快变得过富,所以能够引燃的火花可以不加以考虑。然而在别的区域,蒸气却不会很快变得过富,因此,火花引燃的可能性就必须加以考虑。

  2.4.5 转换装载以及特殊情况

  当某种低蒸气压产品被装入一个容器,而该容器在以前使用中残存的可燃性蒸气位于或高于其燃烧下限的时候,就存在着引燃条件。这种装载一般称为转换装载。转换装载的例子之一就是向以前装汽油的储油罐内再装载燃料油。即使罐舱在前次使用以后已经将残余体清理净,转换装载仍然是很危险的。

  在一定条件下,可能还会发生别的危险情况。但是,以下所举举不包括所有的危险可能:

  a) 温度极端(例如低温下的高蒸气压产品、高温下的低蒸气压产品);

  b) 被其他烃类产品的蒸气或流体污染(例如罐内有氢存在或转换装载);

  c) 产生油雾或泡沫的情况;

  d) 在某种条件下真空油槽车的操作;

  e) 在引入其他产品之前,对产品管线进行不适当的冲洗;

  f) 具有可因疏忽而造成误混的旁通阀的装载管汇。

  2.5 公路槽车

  2.5.1 概述

  公路槽车装载时需要注意的事项见表1。有关对槽车的内涂层、采样与计量、过滤器和缓冲舱的讨论将分别在5.8,4.5和5.3中进行。


  2.5.2 电气连通和接地

  对于顶装公路槽车,槽内可能会出现可燃性蒸气,所以槽车应与注油管、管线或钢制装载架相互电气连通(如图3所示)。如果槽体与支架电气连通,则管线、支架和注油管也必须相互电气连通(见2.5.3)。



  电气连通应在罐顶盖打开之前做好,并且一直保持到装载完毕罐顶盖严密盖好以后。电气连通可以防止在注油管柱和公路槽车之间聚集高的静电势,并且消除在可能存在可燃性混合怕的敞口罐顶盖周围产生火花的可能。

  装载系统(支架、管线、注油管等)在电气连通以外再行接地并不提供其他任何额外的保护。接地可以使系统各个部分都成为相同的地(零)电位。而电气通能使系统各个部分的电势相同,但这个电势有可能高于地电势。1MΩ的连接电阻足以使静电消散(见2.1)。

  通过打开的罐顶装载高或中蒸气压产品时,一条电气连通线是必不可少的。在装载混杂有高或中蒸气压产品的低蒸气压产品以及将低蒸气压产品加热到其闪点以上时,也应相互进行电气连通。当低蒸气压油料装入以前曾装过高蒸气压产品的油舱时(转换装载),电气连通尤为重要。

  电气连通线可以是绝缘或非绝缘的,非绝缘的连通线可以做到随时目视检查是否连续。绝缘的连通线应定期进行电气测试或检查,以确定其连续性。整个连通线路,包括卡子和接头都应包括在连续性测试之中。电气连通或接地指示仪可安装在槽车装载支架上,以便连续监视连通这些仪器操作时,可以与控制信号灯连接,或者与控制电路电气连锁,以防电气连通不良时启动装载泵。

  用于静电控制的电气连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不要:

  a) 槽车装载没有静电聚集能力的产品,例如沥青、渣油、大部分原油,以及装载过程不会产生油雾的场合;

  b) 槽车只用于运输Ⅱ类或Ⅲ类液体(即不会加热到其闪点以上的液体),并且在不装载Ⅰ类液体且不产生油雾的支架上装载时;

  c) 车辆装卸均通过密闭式连接管时,无论所用的软管线或硬管线的材料是否导电,密闭式连接管在液流开始前都应接好,直至液流完毕后才可以卸开(见图4)。

  2.5.3 装油管线的连续性

  对于开口顶装注油管组件的全部金属件,应形成一条连续的、导电的、一直到下游电气连通处的电气通路。例如,不得在不导电的软管出口处加装金属可拆卸接头,除非该接头与注油管电气连通。

  金属装油管组件的连接可以形成一条连续的电气通路,不需要对挠性、旋转式或滑动式接头上下再加连通线。试验和经验表明,这种接头通常电阻很低,足以防止静电荷的聚集,不过最好查看一下制造厂疝关于这些接头的详细说明,因为有些接头的表面可能被制造成绝缘的。

  在加压装载系统中,例如液化石油气(LPG)装载,就不必为了静电控制而要求装油管连接成电气通路。通过固定的槽车连接通路进行顶装或底装作业时,也不需要电气连通。

  2.5.4 产生静电荷的控制

  经验表明,即使公路槽车有很好的电气连通,当电荷产生和聚集的速率太高时,也会在油表面产生静电放电。这与电导率低的燃料油可以聚集电荷时所发生的情况相似,特别是当存在火花激发源的时候更是如此。燃料油的电导率在附录A(提示的附录)的A5中讨论。许多石油炼制产品的电导率都大大低于50pS/m,因而很可能聚集静电荷。关于火花激发源的讨论见23。

  在公路槽车装载作业中,主要有三种机理可以产生静电荷。

  第一种产生静电荷的机理是燃料油通过微孔过滤器时可以产生非常高的静电荷(见5.3)。当产品的电导率低于50pS/m时,过滤器下游至少应有30s的电荷释放时间,这一做法可以提供适当的保护。

  第二种产生静电荷的机理是燃料油通过开孔很小的筛网过滤器。筛孔尺寸大于300μm(且于50目)的筛网过滤器不至于产生达到危险程度的静电荷,所以其下游不必有释放电荷的措施。随着孔径的减小(网目数增加),在某些场合下所产生的静电荷可能会达到危险程度。筛网的网孔尺寸小于150μm(细于100目)时,就有可能产生达到危险程度的静电荷,特别是在部分筛孔堵塞的情况下,因此,在筛网的下游应保持至少30s的缓冲时间。由于当筛网部分堵塞时产生的静电荷会增多,因此如果压降超常,就应清洗或更换筛网。

  第三种产生静电荷的机理是燃料油通过管路时的运动,这种情况如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A2所述。电荷量是液体组分和产品流速的复杂函数。在过去,通常认为流速是产生静电荷的主要决定因素。采用较大口径装油臂以减少总装载时间的新的工业作法导致了很高的体积流率。对静电荷产生机理的深入研究表明,为了确定静电荷的聚集度,用装油管内径乘以流体流速作为评价指标要比只用线速度更好。根据这些研究,对于公路槽车得出了一个以最大推荐线速度与装油臂直径乘积表示的简单公式:

   vd<0.5

  式中:v-速度,m/s;

   d-注油管直径,m。

  除此项限制外,流体的线速度不应超过7m/s(23ft/s)。但是当产品含有弥散的第二相时,例如夹带水滴,流体的流速应限制在1m/s(3ft/s)以内。

  对于选定的各种管径,满足0.5极限的流量和流速列在表2内(结合表2参阅图5的转换曲线)。


  注:本曲线以所标明公称直径的标准重量钢管为基础。


  该0.5极限并不能保证不发生静电引燃,但却能大大降低引燃的可能性。现在已经大大地提高了装载速率,并没有发生事故。虽然潜在的充电机理可能还很强,但是燃料油的电导率如高足以限制电荷滞留,也就不会形成强的静电场。即使具有强的静电场,也不致产生火花激发源或可燃性蒸气(见2.3)。

  虽然装载速率仅仅是所考虑的控制静电引燃源的诸多因素之一,然而对于公路槽车而言,v和d乘积的最大值0.5仍可提供一个能够接受的安全程度。在公路槽车装载方面已积累了大量经验,并且灾和爆炸极少发生。至于流速和电荷释放时间的预防措施,仅在中蒸气压产品和转换装载时需要。高蒸气压产品甚至在向无油气容器装载时,其液体表面也会迅速形成过富的混合物(见2.4.4)。

  低蒸气压产品在气相空间形成的混合物在正常情况下往往太稀薄而不会燃烧(见2.4.2)。但是,当高蒸气压产品在非常低的产品装载温度下和低蒸气压产品在非常高的产品装载温度下储运时,应遵循中蒸气压产品的有关防护措施。因为在这种环境下会产生可燃性混合物。

  2.5.5 用注油管进行顶装

  喷溅装载易产生静电,所以在敞口顶装中蒸气压产品或转换装载低蒸气压产品的过程中,注油管应达到油槽底部,最好与底接触,以避免过激的湍流。但是注油管在槽底不要形成“满圈”坐底。因此,注油管端部应装有T型折流板或做成45°斜角。如果使用折流板,则设计中应注意防止注油管在开始注油时上抬而脱离槽底。

  起始速度应限制在1m/s(3ft/s)左右,直到管口浸入油面。这时流速可以在2.5.4规定的限制范围内增加。装载速度可以用一个能把初速度自动限制为1m/s(3ft/s)的装载阀来控制。有时在注油管的管口安装一个使注油管在浸入油面以前能自动限制初速度的调节器,以实现这一控制。

  2.5.6 底装

  公路槽车底装可减少因电气连通不当或注油管位置不妥而引起的静电危险可能性。在底装的初始阶段,产品上喷会增加静电荷的产生,所以应注意降低装载速度,或者使用上喷折流板或其他装置加以防止。如果底装油槽入口设计不能避免上喷,则低蒸气压产品就可能形成可燃性油雾。底装速度应遵守2.5.4中所规定的流速限制。

  底装会产生比顶装更高的液体表面电压,因为注油管可以作为有助于消散电荷的导电通路。在底装作业中,要特别注意火花激发源(如量油标尺和别的金属导体)要延伸到罐底,正如2.3中所推荐的。

  2.5.7 公路运输

  正常的公路条件下,在普通带隔舱或隔板的公路槽车中是不会产生静电危险的。但是在公路运输中,曾经有几次在未装满的通舱(无挡板)公路槽车上发生过由于车辆加速或减速导致液体冲击飞溅产生静电而引起的爆炸事故。除非槽车被装满,中蒸气压产品不应采用无挡板的公路槽车进行运输。

  2.5.8 蒸气平衡公路槽车

  有蒸气平衡的隔舱在装载过程中应遵守与大气连通舱室相同的装载防护措施。认为有蒸气回收系统就能确保公路槽车隔舱内气体的安全是不妥的。

  在蒸气回收管线上应避免形成被隔断的电区段。公路槽车上蒸气连接的所有导电部件都应与载油舱电气接触。通过共同的顶装设施过装油而造成从一个隔舱流向另一个隔舱的流体级差流动,能够产生静电和其他危险。

  2.5.9 卸车

  无论是公路槽车还是铁路槽车,当通过罐顶盖采用抽吸管或者其密闭系统通过固定在顶部或底部的出口卸车时,都不要求进行静电火花防护。有如管子导电而没有接地的敞开式枯罐卸车抽吸管可能需要静电防护一样,接收容器也可能需要静电防护。

  2.6 加油站装卸

  通过多年来几百万辆机动车加油的试验和经验表明,在加油过程中不会有静电引燃的危险。所以,从加油站的油罐向机动车的油箱中加汽油时,无论加油管和加油嘴导电与否,机动车都不需要进行电气连通或者接地。

  向加油站储油罐输油时,如果软管管嘴与油罐装油管之间保持金属接触,或者软管与油罐装油管之间紧密连接,公路槽车和加油站地下储油缺席之间无需电气连通。经验表明,如能遵守这些预防措施,在该操作中就不会出现静电引燃的危险。

  2.7 铁路槽车

  2.7.1 概述

  对于铁路槽车的内涂层、取样与计量、过滤器和缓冲舱的详细讨论分别参见5.8、4.5和5.3。

  2.7.2 电气连通和接地

  铁路槽车通过铁轨接地,其接地电阻都很小,足以防止静电荷在槽体上聚集,不会产生足够引燃火花的电压。因此,铁路槽车或铁轨与装油管线进行电气连通以防止静电是不必要的。但是考虑到有可能出现的杂散电流以及防止由此而引起的燃烧危险,装载管线仍然应进行电气连通。最好是和铁轨连通而不是和铁路槽车连通,以防止人为失误,并确保永久性的电气连通(见图6)。关于防止杂散电流的详细讨论见7.3.2。

  2.7.3 注油管线的连续性

  敞口顶装装油管线的金属部件,应在杂散电流电器和铁轨连接点的下游形成一条连续的电气通路。在管线的下游部分,应采取同公路槽车装油管线相类似的保护措施(见2.5.3)。



  2.7.4 对产生静电荷的控制

  当油槽气相空间可能存在可燃性混合物,并且油罐气相空间所含产品的电导率小于50pS/m时,应遵守2.5所规定的有关公路槽车装载的预防措施,但以下情况除外:

   vd<0.8

  式中:v-速度,m/s;

   d-注油管内径,m。

  除上述限制以外,其线速度不应超过7m/s(23ft/s)。

  铁路槽车的vd值可以允许比公路槽车的大,这是因为储槽的形状和尺寸减弱了静电场。对于选定的管线尺雨而言,能够满足0.8极限值的流量和流速值在表2中列出了。

  2.7.5 用注油管进行顶装

  注油管顶装作业参见2.5.5的规定。

  2.7.6 底装

  底装作业参见2.5.6的规定。

  2.7.7 卸车

  卸油作业参见2.5.9的规定。

  3 海运作业

  3.1 概念

  有关静电、火花激发源和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所发生的引燃部分参见2.2、2.3和2.4。关于内涂层、采样与计量、过滤器和缓冲舱的详细讨论分别参见5.8、4.5和5.3。

  3.2. 对静电荷产生的控制

  油船和驳船在装载中遇到的静电问题与流体表面聚集的静电有关,它可以导致向周围的金属产火花放电。另外,在油舱的冲洗作业中可能会产生充电的油雾。用惰性气体保护油船参见4.6。

  装载过程中静电荷产生的速率受运载油料产生静电的能力、流体本身湍流的程度以及微量细分的导体材料,如水、铁锈颗粒和罐底沉淀等因素影响。

  没有电气连通的导体可能会成为火花激发源,应将其从油舱里撤除。

  在装载的初始阶段,进入的油流更容易产生搅动或湍流。如果隔舱中存在潜在的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有些公司规定将输入液体的速度限制在1m/s(3ft/s)以下,直至舱室内的输入口浸没在油内0.3~2(1~6ft),方可加快装载的速度。另一些公司则采用惰性气体覆盖层或使用导电添加剂使烃的电导率高于50pS/m。

  在整个装载过程中,如果能保持气相空间可燃性气体的浓度大大低于燃烧下限,则不需要上述的限制。同样,高蒸气压产品会在液体表面迅速形成过富的混合气体,甚至在装入无油气舱室时也是如此(见2.4.4)从技术的角度而言,在装卸高蒸气压产品时,不需要低的初始装载速率。然而,如果不了解装载设备的物理状况,或者在管线中可能存在其他产品(如低或中蒸气压产品),那么即使是高蒸气压产品,也宜使用低的初始装载速度。当码头上的管线没有指定用于单一产品时,该作法尤为重要。

  内部装油管应保持良好的状态,以免产品喷流或通过舱室的气相空间自由溅落。

  3.3 电气连通电缆

  在钢制油船或驳船装卸过程中,不需要通过船与岸之间的电缆电气连通来消除静电危险。因为船壳与水接触就等于接地,所以船壳不会聚集静电荷。有时在船和岸之间使用电气连通电缆,仅仅提供了杂期电流防护。这些电缆有时错误地被认为是静电电缆,关于船和岸之间电气连通电缆应用的讨论参见7.3.3和7.3.4。

  3.4 油舱冲洗

  油舱冲洗,特别是使用高流量、固定式冲洗装置时,可能会产生静电。

  4 储油罐

  4.1 概述

  关于静电、火花激发源和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引燃的讨论分别能见2.2、2.3和2.4。以下讨论仅仅限于金属(导体)储油罐。非导体储油罐将在5.5中讨论。

  4.2 产生静电荷的控制

  储油罐中的液体表面同罐壳、罐顶支撑或其他设施之间产生火花的可能性与液体产生静电的能力有关。静电的产生速率也受到液体湍流程度以及微量细分材料,如水滴、铁锈颗粒和沉淀物的沉淀等因素的影响。在有火花激发源的情况下,出现火花的可能性比较大(见2.3和图1)。

  易存留静电荷的石油炼制产品会导致较大的静电危险,除非采用某种尽量减小这一危险的方法进行储存。当气相空间可能含有可燃性混合气体时,例如中蒸气压、低蒸气压产品中混有高蒸气压液体,或者低蒸气压产品在储运过程中掺入溶解的氢或轻烃,应采取下述防护措施。

  a) 避免溅落注油。装油管管口应接近罐底放油,以减少罐底沉淀物和水的搅动。当装油管出口装有“下注管”时,不应使用可使空气或蒸气进入的虹吸隔断器。应避免从升到液面以上的油嘴放油。

  b) 在装油管浸没油中0.6m(2ft)或两倍管径(取两者较小值)之前,应将液体流速限制在1s/s(3ft/s)以下。浮顶储罐在罐顶浮起之前以遵守同样的流速限制。在装罐的初始阶段,进入的流速应保持在1m/s(3ft/s)左右。随之当流速被提高时,沉降水的再进入会明显地提高产品的静电荷。

  c) 检查罐内有无诸如松动的量油浮标和采油器等没有接地的物体,并将其取走。

  d) 避免大量空气或其他夹带气体随着液体泵入储罐内。

  至于其他有关内涂层、取样与计量、过滤器和缓冲舱的注意事项,分别参见5.8、4.5和5.3。如果储油罐由于以前储存过产品而使罐内的气相空间处于或者高于燃烧下限,并且该罐被用于充储高闪点的能够聚集静电的液体,那么应在装载操作以前采取上述措施,或者向罐内通风,使蒸气达到安全的蒸气浓度[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A8.6]。

  前述的防护措施对浮顶储罐仅适秀于罐顶浮起之前,在罐顶浮起以后,因为没有可燃气相空间,前述措施也就不需要了。但是,必须注意确保浮顶同罐壳保持金属接触。6.5.2 中所述的避雷措施同样提供了静电保护。某些类型的浮顶虽然是非导体的,并带有绝缘的金属夹头,但如果他们不进行电气连通,就会成为电荷聚集器和火花激发源。

  4.3 接地

  建立在基准面基础上的储油罐,无论其基础的形式如何(水泥、砂、沥青),都被认为是自然接地,并可消散静电荷。对于高位油罐,其对地电阻可高达1MΩ,但该油罐仍可以认为是接地良好,并可以消散静电荷。对于闪电的防护则要求更低的电阻(见第6章)。

  外加的接地棒及类似的接地系统将不会减轻流体所带静电荷的危险性。

  4.4 调和油罐和混合器

  常规的低速螺旋桨混合已经使用多年,并没有产生静电问题的迹象。罐内喷射混合和高速螺旋桨混合是更新的方法。如果这些形式的混合搅起罐底积水,并且通过油而沉降,就会产生电如果在液面存在可燃性混合物,就可能引燃。因此喷嘴不应破坏液体表面。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高速混合而导致静电引燃的实例已见诸报导。因为浮顶储罐消除了气相空间和其他类油罐所具的存在可燃性蒸气的条件,所以特别适合于调和作业。如果不使用浮顶储罐,则可以使用气体覆盖层的方法[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A8.6]。

  4.5 采样、计量和高液位装置

  在导电探头和绝缘的导电浮子的表面电势比自由油面到罐体或罐内支架间产生的火花电势低得多时,也能引起火花。金属或导电的手持测量卷尺以及带链条的采样罐和采样瓶,也都能成为火花激发源。因此,在装储能聚集静电的物料时,都不应放入具有可燃性气体的罐内。

  一般来说,使用天然纤维绳缆比使合成纤维(尼龙聚丙烯)绳缆好。试验表明,当合成纤维绳缆快速滑过戴手套的手一定距离以后,例如放入大型储油罐,绝缘的人休就会带有电荷。

  如果怀疑存在可燃性气体,在大型储油罐或船的储舱装入能聚集静电物料以后到开始手动量油或采样之前,应有30min的时间间隔。这一推荐是基于对大型储油罐装储以后进行的测试。它表明场强的衰减比预期的正常电荷释放要慢。衰减缓慢的原因可能是由于水、尘埃和其他物质的小的带电颗粒缓慢沉淀而进一步产生了电荷。

  在较小容积的容器中,例如公路槽车或铁路槽车,颗粒的沉淀不会成为问题,其电荷的释放也是正常的。在装载存在聚集可燃性蒸气条件的较小容器时,有些公司要求在对能聚集静电的燃料进行量油和采样之前,要有1min以上的等待时间。对于非常纯净的溶剂和化学级烃类等低电导性的液体,需要更长的等待时间。

  如果采用完全非导电的手动量油器或采样器,则不需要等待时间。但是一般使用的设备如果在暴露环境条件下,就难以保持所需的高绝缘程度。如果在有可燃性蒸气的情况下使用导电的手动量油装置,就需要有等待时间。除非量油器与罐体保持着良好的电气接触,或放在连通的管式检测管内或别的护壳内。装有聚集静电油品并存在可燃性气体的容器,使用自动量油装置比较安全。但是,浮子应通过引导带、引导线或二者同时与罐体连接起来。自由浮动的没有电气连通的浮子,可能会成为有效的火花激发源。

  液化石油气(LPG)采样时很少发生静电引起的火灾。所发生的火灾都局限于敞口的样品罐,很少见到因引燃导致严重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报导。

  如果使用开式金属采器,只需与装油管进行电气连通。如果采样器是非导电的,或者使用的是封闭(直接连通)样品罐,则电气连通和接地都没有实际意义。但是为了安全,样品抽取管应延伸到使其达到样品罐的部;否则,应插入一个导电的、与油罐电气连通的导电棒。

  为了避免冒罐,有些操作员在储油罐、油船油舱、公路槽车、铁路槽车中安装了固定的或便携式的高液位报警器或探测器。当储运能形成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的静电聚集油品时,报警器、探测器应采用非导体制作,或者安装在一个适当设计的检测管中,或者采用别的方法,防止他们成为导电的探捧(见2.3)。

  4.6 油罐和容器的吹扫与清洗

  吹扫包括将封闭空间的可燃性蒸气驱散并换之以空气或惰性气体。曾经装过烃产品的油罐和容器的吹扫需要仔细计划和充分准备。吹扫应在熟悉相应的安全程序的安全员的监督下完成。

  储油罐吹扫和清洗所要求的适当方法和程序的详细讨论,可参见API Publ 2015。

  涉及静电的特定问题值得特别注意。例如,水蒸气喷射可以喷嘴 处以及被蒸汽冲击的绝缘物体上产生静荷。如果用水蒸气吹扫或清洗储油罐或其他设备,全部遭受冲击或冷凝水的被绝缘的导体和排水管,应与储油罐或设备进行电气连通。当有其他适当的替代方法时,应昼避免采用水蒸气吹罐、水蒸气冲刷和其他类似的操作。

  因为在喷射中会产生固体颗粒(CO2雪霜),所以CO2喷射器是一个强的静电发生器。CO2喷射应遵守与水蒸气喷射同样的静电聚集防护措施。如果将CO2用作惰性气体,应使用不会形成CO2固体颗粒的方法进行释放。另一个可行的方法是将CO2以干冰的形式放入容器,然后再让其蒸发。CO2灭火机在喷放时也会产生固体CO2颗粒,从而也就变成了静电发生器。已经有过CO2灭火机向具有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的油罐内喷射而引起爆炸的先例。O2灭火机不应用于使可燃性气体惰性化。

  经常用于吹扫和清洗作业的水喷射器或水雾喷嘴所造成的静电电荷问题,已经引起人们的注意。有报告指出,喷射到可燃液体表面的水导致了静电引燃。这是由于水的沉降在烃中产生了静电荷的结果。油船清洗作业可参见各种海运机构的研究结果。

  4.7 浮顶储罐

  4.7.1 外浮顶储罐

  外浮顶储罐要求在浮顶或顶盖与罐壁之间有电气连通支路(见6.5.2.1)。支路主要用作避雷,如6.5.2 所述。它也可以防护因产品运动而引起的静电荷。

  4.7.2 内浮顶储罐

  内浮顶储罐应有某种形式的电气连通,通常以在浮顶或顶盖与罐顶之间接一条金属缆来实现。该金属缆足以消散浮顶或顶盖上因产品运动而产生的任何静电荷,如6.5.2.2所述,无需雷电防护的额外电气连通。

  5 其他静电危险

  5.1 飞机加油

  在加油之前和加油的过程中,如果加油管喷嘴与飞机之间已经有短连通线或夹持器电气连通,飞机的安全加油就不再需要加油管电气连通。当小飞机从加油站的自动加油机通过加油软管进行加油,并且加油的速度不超过95L/min(25gal/min)时,也不需要这种电气连通。通过紧密的金属与金属连接的加油飞机,不再需要有电气连通。

  如果任何适用规程提出专门的电气连通或接地要求时,则应遵守之。

  5.2 皮带

  用橡皮、皮革或其他绝缘材料制成的皮带,在中速或高速运转中会产生大量的静电荷。当皮带从皮带轮上脱离时就会产生静电,使皮带轮(无论是导电的还是非导电的)和皮带带电。

  如果皮带轮是由导电材料制成的,电荷通常会通过轴承和轴消散到地面而不会发生引燃险。但是在某些场合,如果其机架是绝缘的或者轴承是由如尼龙等绝缘材料做成的,则应进行电气连通和接地。

  用导电皮带或者用皮带涂料使皮带导电,可以消除皮带上的静电聚集。为了保有效,皮带涂料应经常更新。

  一般情况下,在危险场合应避免使用平皮带。经验表明,V型皮带造成的静电引燃危险可以忽略。

  5.3 过滤 器和缓冲舱

  当通过管线泵输低电导率液体时,会产生静电荷并聚集[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A2]。电荷量的大小是流体组分及其通过管线速度的复杂函数。对于大多数液体而言,液体流动越快,电荷产生越多。然而一旦流体带电,就会形成电压,电荷也随之趋于消散。电荷消散的速度将随电压的增高或流体电导率的增强而加快。

  当流体以恒速泵输通过管线时,流体的电势将稳定在电荷产生和消散的平衡电压值上(见图7)。如果该液体流进较小的管路值,液体流动的速度将会增加,电荷产生的速度也随之增加。但是,电势又会稳定在一个较高的电压值上。如果管路尺寸增大,则与上述相反,液体的电势将被稳定在一个较低的电压值上。



  如果管路上安装着一个过滤器,电荷的产生就会大大地增加(见图8)。同样的系统,加装过滤器比没有过滤器要多产生十倍到二百倍的电荷。在某些场合(见2.5.4),筛网也能加强电荷的生成。只要液体处于管路中,由于没有空气,以及爆炸性混合物不暴露于引燃的火花,所以,就不存在过量电荷引起的危险,进而随着液体沿管路连续地下流(见图7),由过滤器引起的高电荷量也趋向于减少。

 



  如果在过滤以后,液体从管路流出并进入一个可能存在可燃性混合物(中蒸气压产品,转换装载或被混杂的低蒸气压产品)的舱室,则在管路系统中从过滤器到油出口之间至少要有30s的缓冲时间。对于精炼的、低电导率产品,缓冲时间最好超过30s。

  实践中,在过液器下游应设置足够长或粗的管线,以保证在液体流出之前有30s的缓冲时间(见图7)。这样,液体的电荷量就可能释放到一个被认为是安全的值。将液体滞留在缓冲舱内30s或降低其流速,也可以达到同样的效果。但是缓冲舱应满罐操作,以避免在可燃相空间内产生火花。

  对于所有新设备,不论其储装何种产品和用途如何,都推荐在过滤器以后至少有30s缓冲时间的措施。对于油轮、油罐、容器的装油以及装油架等,在设计时都应考虑这个因素。如果设备改作其他用途或者储装产品由于失误而被混杂,这种考虑将提供一种防护措施。在发生转换装载时,这也将是一种防护措施。但是从技术的角度讲,在操作温度范围以内,电导率在50pS/m[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A5]以上的产品可以不考虑缓冲时间。这样的电导率水平可为产品所固有,也可以是通过抗静电添加剂达到[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A8.5]。

  无论储运何种航空涡轮燃料油,甚至经过电导添加剂处理以后,静电放电都会将过滤器-分离器内的新过滤芯碳化或损坏。当更换过滤器芯后,在可能的情况下,过滤器-分离器应自流灌满,或者也可以将流速降低到1m/s(3ft/s),直到过滤器-分离器灌满液体。

  5.4 油桶

  在金属传送机或其他导电基础上灌装的金属桶,都自然地和装油电气连通,并不需要另外的防静电聚集和放电防护。但是在任何微孔过滤器的下游,都应有一段缓冲时间。如果油桶通过金属注油管灌油,并且在整个灌油操作中与容器保持接触,则在可能出现火花隙的该容器和注油管间就无需再进行电气通路(图9)。在这样的灌油操作中所产生的电流很小一,一个即使如1MΩ这样电阻很高的电气通路,其导电性对防止发生引燃火花也已足够。必须注意,应确保不会有任何非导电的灌油漏斗将容器和装油管线绝缘。金属漏斗应同时与装灌的容器及装油管线保持接触,或者与二者保持电气连通。



  5.5 非导电设备和材料

  5.5.1 概述

  在前文的讨论中,都是假设储运石油产品的设备是由导电材料制成的。提及的防护措施主要包括防止在这样两个物体之间,或者一个这样的物体与大地或大油面之间产生电位差的步骤。

  当设备主要是由非导电材料制成时,就有必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前文建议的作为导电材料必要防护措施的电气连通,此时就不再适用了。

  实例之一是用塑料管线或者管路输送石油产品。目前因为塑料使用特性的不确定性,对可能存在静电引燃条件的烃系统应限制使用。

  5.5.2 非导电地下储罐

  不论土壤的确切性质如何,地下塑料储罐的外部都是与导电的介质相接触的,任何聚集的电荷都能消散。这类油罐的静电防护同已推荐的地下金属罐的一样(见2.6),不再需要其他防护措施。

  5.5.3 非导电地下储罐

  虽然洁净的塑料与炼制的油品相比有较大的总体电阻率,但是,暴露在露天的储罐不大可能保持洁净。一项对新的玻璃钢储罐的取样试验表明,其电导率大约是所储装油品的100倍。看当它暴露在露天以后,其电导率肯定还会增大很多。

  塑料储罐可能装有金属的人孔和流体进出口。对一个与地绝缘的这类储罐进行泵装的试验表明,其装配部件上聚集的电势高达11kV,当一个接地的导体靠近该储罐时,就会产生可见的、据信可以引燃的火花。当金属物体不接触罐内品而仅仅接触罐壳外面时,也会出现这种情况,其电荷来自通过塑料自身的感应。所有这些金属物体都应接地,以便消除火花的危险。

  在储罐内部的金属部件,例如入孔盖的金属凸台,会变成油面内部引起火花的焦点。钢制储罐装载过程中,避免内部火花的防护措施也全部适用于塑料油罐。

  5.5.4 使携式塑料容器

  当金属容器没有与装载油嘴相接触时,图9和5.4推荐金属容器应与装油管电气连通。如果容器由塑料制成,这种电气连通和接地就不再有用。但是塑料容器上的任何金属部件都应与装油管进行电气连通。如果使用塑料容器,在装载作业以前,应将导电装油管或接地棒插入容器的底部。这样它将会在液体表面聚集。随着电荷的增加或当液体表面接近接地的导体时,该电荷就会向导体进行放电。如果在火花的通道上有可燃性气体,就会发生火灾。

  一个普通的实例是向悬挂在采样阀和注油龙头下的19L(5gal)塑料桶[或19L(5gal)带塑料手柄的金属桶]抽注原油样品。随着原油表面接近注油龙头,就可能跳发火花并引燃蒸气。虽然原油不被认为是静电聚集体,但在塑料或其他非导电容器中,它就成为一个能够在一定条件下聚集足够电荷以引燃烃类蒸气的绝缘导体。

  虽然小的非导电容器[小于3.8L(1gal)]也存在类似的情况,但是不会成为问题。因为通常注油速度较慢,液体的容积较小,这样聚集的电荷也就较小。然而无论容器大小,加注工作都应不在容器中产生油雾或喷溅蒸气-液体混合物的条件下完成。

  5.5.5 非导电表面

  在石油作业中,偶尔会使用塑料板。如果带有足够电荷,则当导体接近时,该表面也会产生可见的火花。在精心控制的试验室条件下,这种火花也曾造成引燃。所以在有可能存在可燃性蒸气的场合,应避免使用塑料板。

  5.5.6 服装

  在适当条件下,许多纤维能产生静电。当这些纤维接触其他材料再分开时,或这类纤维同别的物质摩擦时,就会产生静电。大多数合成纤维(尼龙、腈纶、涤纶、人造丝比天然纤维更容易产生静电。

  在低湿度季节,穿橡胶和皮革底的鞋走在干燥的地毯或其他非导电表面上会产生静电。应该认识到这种危险性,并且在有可燃性蒸气出现的场合要认真对待。然而在石油工业中,一般情况下,由于穿戴普通服装产生静电而引燃石油蒸气的报导相对较少,这说明其危险性不太明显。但是值得强调的是,应该注意在可能存在可燃性气体的环境中,不要脱服装。在一般的石油工业作业中,不需要对人身采取专门的接地措施或者穿着防静电服装。即使在最近对服装引起的事故进行复查以后,本标准的这一观点仍无变化。进一步的资料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的A8.8。

  5.6 真空油槽车的使用

  在用真空油槽车抽出可燃性烃类的过程中曾发生过引燃。抽吸软管和导电的管杆应是电气连续的,并且应直接与正被清理的容器进行电气连通。不应使用非导电的软管或管杆。螺旋钢丝增强的软管应在正规条件下测试,以验证其电气的连通性。

  5.7 搅拌器

  鼓风搅拌器是一个强的静电发生器。在搅拌和水冲洗的过程中可以测出一些电荷。在搅拌停止以后及冲洗水关闭以后,电荷会立即增加。最初电荷是很强的,导致油面飞跳火花,但是在5~10min以后便会逐渐消失。

  防护方法包括了惰性气体覆盖以及用通常称为连续处理系统的闭合循环系统来消除油面。

  产品的电导率高于1000pS/m时,可能要求采取消除由于搅拌而产生高电荷电势的措施。

  5.8 内涂层

  油舱或储油罐内部的油漆、塑料或氧化铝的薄涂层不会构成静电危害。这样的薄膜对静电荷的流动是没有阻碍的,因为他们的电阻量级与油品是一样的,或是因为在涂层上有小面积的裸露部分。

  5.9 喷砂

  在喷砂过程中,砂粒通过喷砂机和软管也会产生静电。因此,在喷砂嘴和工作面之间应有电气连通,工作面应接地。在喷砂过程中,曾经观察到在橡胶软管与接地物体之间跳火花,所以应注意不让软管通过有可燃性混合物存在的区域。通过向供方专门订货,可以得到能防止其与地之间跳火花的带金属屏蔽的软管,碳素导电管式软管也可以得到。为了使之有效,这种屏蔽必须胜过在软管内的单条电气连通线。在喷砂面内,由于空气流的吹扫作用,不太可能达到可燃的浓度(有关资料可见API Publ 2027)。

  5.10 水蒸气和二氧化碳

  水蒸气和二氧化碳的详细讨论参见4.6。

  6 闪电

  6.1 概述

  本章的资料是以当前防护直接雷击和间接闪电电流的技术水准为基础。即使将全部已知的防护措施都用上,也不一定能绝对保证防止或消散直接雷击。在存在间接闪电电流的场合,即使取了最好的措施和设施,仍然有可能在一个系统的某些区域出现可以导致引燃的火花。但是除了很偶然的场合闪电以不可预见的形式出现以外,本章所介绍的方法还是成功的。

  雷暴包含了相对低速运动的高电荷云团,该云团可在其下方大面积的地球表面形成一个静电场。该电场在大地、油罐、设备和其他物体的表面感应出相反的电荷,并且随着云团移动。通常其发生的速度相对较低,电荷电流相对较小,并没有什么危害。由于雷击的原因,该电荷在瞬时中和。此时,由于地电荷的中和作用,一个很强的地电流将流向雷击点。除了直接雷击以外,火花或电晕能在设备高点或在闪电导致的电流通路上的两个分离导电体中间向大气中放电。

  6.2 直接雷击

  由于热和机械力的作用,直接雷击可以直接引燃可燃性材料,并严重破坏其通路上的物体。这种破坏性可以在被雷电击中的树上明显见到。电击的热量将木材的一部分水分变为水蒸气,随着水蒸气的膨胀和逸入空间而对木材施加巨大的机械力,所释放的能量可将粗大的树枝从树上劈下并使树皮散落在广阔的区域。

  6.3 间接闪电电流

  除了直接雷击以外,由雷击引起的电场的突然变化会使相对远离直接雷击区的设备出现二次火花。这种感应电荷或火花往往在被绝缘的金属物体存在时出现。开始时,金属物体通过其对地的高电阻以无害的低速感应电荷。当附近出现雷击时,这些受约束的电荷突然对地放电而可以引燃可燃性混合物。

  6.4 直接雷击的防护

  直接雷击的防护一般是不可能的。比较可行的方法是提供一条适当截面的金属接地通路,以最小的损害消散雷击。金属储罐和其他与地接触的结构已证明接地良好,可以使雷击安全的消散。使用埋地棒将储罐人为地接地,不会降低也不会增加储罐被雷击的概率,也不会减少罐内介质被引燃的可能性。

  非直接安装在地上但却与接地管线系统相连接的金属储罐,通常其接地对雷击的安全消散是足够良好的。然而这种储罐可能要求辅助接地,以防止基础损坏。

  与地绝缘的金属储罐、容器和其他结构,通常可以通过适当的接地和电气连通加以保护。这类连接可以提供一种使那些可能处在雷击直接通路上的绝缘材料免遭损坏的电荷消散手段。

  用木头、砖、瓦或混凝土等绝缘材料制作的结构,采用设计合理的避雷针、导电桅杆或架空线都可以防护直接雷击。这些装置对位于闪电接收器高点附近或下方防护区域内的物体和结构,都能起到防止雷击的作用(见图10和图11)。





  6.5 特定设备的闪电防护

  6.5.1 固定顶和卧式储罐

  维护状态良好的固定金属顶储罐和卧式储罐,由于其全部金属部件互相连接,所以拥有对直接雷击引燃和损坏的良好防护。曾发生由于雷电陆中油罐而引起的爆炸,这是因为油罐顶部如量油孔那样的开孔未关系闭或者它的通风口没有名胜呼吸阀那样被反闪燃装置保护。

  不能将带有非导体顶盖的金属储罐看作对直接雷击具有防护能力。但是这类储罐可以装设一个与罐壳、避雷针、导电桅杆或接地架空线连接的金属覆盖。

  储罐开孔处的呼吸阀可以防止逸出的蒸气引燃后火焰向罐内扩散。已被证明,呼吸阀在没有阻火器时以有效地防止火焰向罐内扩散。为了减少引燃的危险,有些公司规定,在雷雨时禁止打开量油孔。

  6.5.2 浮顶储罐

  6.5.2.1 外浮顶储罐

  当罐顶浮得相当高并且罐内介质又属挥发性时,曾发生过闪电击中外浮顶储罐的边缘而引起的火灾。大部分此类火灾均发生在密封段的上方,并被搬运泡沫管线或便携式干粉灭火机所扑灭。也曾因闪电击中浮顶罐的边缘并引燃浮顶上方的可燃性蒸气而发生类似的密封段上方起火,此类火灾曾发生于罐顶较低时。密封段的火灾偶尔也曾在密封段的泄漏处发生。

  外浮顶储罐的密封空间曾经发生因闪电放电引起的火灾。直接雷击或浮顶上感应(受约束)电荷突然放电,都会导致引燃。当带电的云团向油罐附近的地面某处放电时,该感应电荷即被释放。

  在浮顶和罐壳内侧滑动的金属蹄板之间,沿着浮顶圆周以不超过3m(10ft)的间隔设置的金属接地母线(分路),可以使电荷消散而不致于引燃纤维密封下方的蒸气。当风雨防护板安装在密封段上方、使用刮蜡器或者二次密封时,在两次密封之间的空间有可能存在可燃性蒸气-空气混合物,所以应采用分路器,使其直接与二次密封上方的罐壳相连通。分路器设置的间隔应与上述的推荐值相同。

  对直接雷击引燃最有效的防护是严密的密封。

  6.5.2.2 内浮顶储罐

  根据法拉第笼式效应,具有导电罐顶的内浮顶储罐本身就具有防护闪电的能力。但是浮顶或顶盖仍然需要和罐壳电气连通,以防止因产品流动而产生静电荷(见4.7)。如果用非导电罐顶材料封闭油罐,则推荐采用6.5.1中提出的避雷措施。另外,由浮顶罐宜进行与外浮顶罐一样的密封防护(见6.5.2.1)。

  6.5.3 带压储存

  带压储存可燃性液体或气体的金属储罐、容器和工艺设备,通常不要求闪电防护。因为这类设备通常都能良好地接地且有足够的厚度,不致被直接雷击击穿。

  6.5.4 油.船和驳船

  通常,对于钢体船或驳船,如果桅杆或其他突出物体与船体适当地连通,就可以认为其拥有防护直接雷击的能力。船体用木材或其他绝缘材料制作的船,应通过在吃水线以下安装铜板来提供自桅杆和突出的金属结构物的接地。在雷电暴雨天气时,无线电天线应装备避雷针或共他接地设施。

  油船和驳船受到间接感应电流和电晕效应的影响时,会引起火花。当附近有大雷雨时,最好停止装卸作业,并关闭所有储罐开孔。

  6.5.5 公路槽车和铁路槽车

  多年经验表明,公路槽车和铁路槽车正正常作业时对雷电具有足够的防护能力。

  7 杂散电流

  7.1 概述

  杂散电流是指沿非规定通路流动的电流。所谓非规定通路,包括大地、管线以及别的与大地连通的金属物体或结构。杂散电流可是连续的或间歇的、单向的或者交变的,并且通常分布在多条并联通路上,其强度与各自通路担心阻成反比。

  7.2 杂散电流源及其限制

  杂散电流有时是由于电力电路故障产生的。他们也可能是故意设置的,如用于管线或其他埋结构的阴极防护;或者是某些场合所固有的,如某种动力系统中的扫地回路电流以及由于埋地的金属物体腐蚀而产生的电流。

  动力系统中的杂散电流没有确定的电压和电流限制,通常其电压不会超出击穿固定电极间空气隙的所需值[见附录A(提示的附录)中A6.3]。但是当电极接触和分离时,通常能导致瞬时的能引燃的放电;或者当电势超过大约35V时,产生持续的电弧这都是危险的。阴极保护电流具有相同的一般特性,除了输入的电压相对较低,引燃火花的危险性也较小。

  另一个杂散电流源是金属与土壤接触的电蚀作用。这类电流可以沿着埋地管线从与一种泥土的接触点流向与另一种泥土的接触点。由电蚀作用产生的电势,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超过15V[见附录A(提示附录)中A6.3]。

  在现场可以测出杂散电流以及杂散电流的方向和大小,但是除非已有某些可见的现象,例如腐蚀的加快或可见的放电,否则不一定对可能明显放电的每个点都进行测试。因此,建议对要进行某种特定类型工作而且能存在可燃性混合物的地点进行放电防护。

  7.3特定作业中的杂散电流防护

  7.3.1管线

  如果已知或怀疑存在杂散电流,就可以先在拆开处跨接一条短而粗的导线或者跨接线,以减少发生引燃的可能性。管线拆开的程序与移动阀门或插入阀芯时所要求的程序相同(见图12)。为了有效起见,电气连通必须是低电阻的。导线与管线的接触必须是最小电阻的方式。

 

  注:当可能存在烃类和杂散电流时,拆除或更换阀门或阀芯应采取以下步骤:

  1) 连接电气连通电缆。

  2) 拆除阀门或阀芯(或打开管线)。(安装阀门或阀芯时,步骤1和步骤2的先后秩序应相反。)

  3) 打开管线的同时,拆去电气连通电缆,在没有可燃混合物存在的场合,断开旁路连接。



  7.3.2 岔线轨道

  由于杂散电流的原因,用于岔线轨道上的铁路槽车装点的管线,其电势可能 与铁轨的电势不同。杂散电流可以在管线或铁轨上流动。在铁路槽车连接断开时,可能会产生杂散电流,通常的防护措施是至少把一条铁轨和装卸设施的管线电气连通(见图6)。在装卸设施和现场连接管线之间,使用绝缘的管接头可为防止杂散电流侵入铁轨和流入管线系统提供额外的保护。

  岔线轨道可以同带电的主干线连接,还可与电气铁道交叉,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以装设轨道电路信号系统。在所有这类情况中,岔线轨道的铁轨接点处应装设绝缘连接器,以使该轨道和所有轨道的电流回流源完全绝缘(见图13)。在输送可燃性液体的时候,这些绝缘连接器不应跨接。



  7.3.3 码头管线

  如果在骊间管线系统中存在杂散电流,由于船体对地(水)的电阻非常低,油轮装油软管在拆装时就有可能产生电弧。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码头管线系统中使用一条低电阻的接地线,就可使油轮软管中的杂散电流大大减少。但是,在为防止码头结构或船体腐蚀而使用阴极保护设施的场合,管线接地会增加轮船软管中的杂散电流。

  在管线立管和软管的连接中使用绝缘法兰是保证软管拆装时不在软管拆装点出现电弧的最好方法。当杂散电流产生于岸上设施时,在码头管线系统的岸端设置绝缘法兰是有效的。应在使用绝缘法兰,以防止在连接处产生电弧,并防止杂散电流或阴极保护电流在码头及上岸管线之间流动。当油船和码头管线使用串接的柔性软管连接时,一个代替绝缘法兰的办法是在每个串接软管中具有一段非导电软管,以隔断油船和码头间的电流。如果使用绝缘来防止杂散电流时,所有如金属法兰等导体,由于能够聚集静电而不应在装卸管线中被绝缘。例如使用不只一段非导电的软管时,就有可能有多个法兰或连接器被绝缘。

  有些公司使用电气连接电缆来连通码头管线和油船。这种作法在没有杂散电流存在的情况下是没有好处的,而在遇到过量杂散电流时又是不可靠的。在后一种情况下装卸软管法兰时,因为杂散电流要向所有可能的通路流动,单条电气连通的电缆对于消散杂散电流的效果通常是不的。几条在连接点接触电阻很低的超粗连通电缆,可以有效地减少杂散电流量,但是会产生过于繁琐的操作问题。图14表明了码头防护杂散电流的典型方法。


  7.3.4 阴极保护系统

  当采用阴极保护系统的防止设施腐蚀时,需要进行专门的工程研究,这种研究既要考虑该套设施正常作业的安全性,又要考虑在建造和维护作业中可能遇到的非正常情况。

  有时防腐工程师采用的绝缘设施和专门的电路(阳极、埋地电缆等)会带来额外的防火问题。所以,在管线投入施工以前或者在附近挖沟之前,除了采取所推荐的预防措施以外,还应向熟悉阴极保护系统分布(包括动力电源和地下电缆)的行家进行咨询。将阴极保护系统断电时,电势不会立即消失因为埋地金属结构和管线上的极化作用,这些电流会在断电后持续一段时间。

  只要软管升降器装备了绝缘法兰,以防止阴极电流在船体和码头结构之间流动,那么阴极保护的钢码头就可以取消电气连通电缆。绝缘接点应设置在不会被旁通或跨接的位置。几欧姆的低电阻足以将电流降到安全水平。但是,值应明显较高,因为过低的测定电阻可能表示绝缘损坏或性能衰减。对于金属与金属发生接触以及杂散电流在船和码头之间流动的其他可能性,都应该进行在具有可燃性蒸气时产生电弧的可能性的评估。

  当公路槽车和铁路槽车装载架上的连接管线被阴极保护时,电气连通电缆的位置尺雨需要特别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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