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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齿锥齿轮铣齿机安全防护技术条件JB10166-2000

  前言

  本标准是在GB 15760—1995《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弧齿锥齿轮铣齿机的结构特点制定的,是该标准的具体化和补充。

  与本标准相配套的标准有:

  JB/T 3192—1993 弧齿锥齿轮铣齿机 技术条件

  JB/T 3192.1—1999 弧齿锥齿轮铣齿机 参数

  JB/T 3192.2—1999 弧齿锥齿轮铣齿机 精度检验

  JB/T 8359—1996 弧齿锥齿轮铣齿机 刀具主轴端部

  本标准由全国金属切削机床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天津齿轮机床研究所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天津齿轮机床研究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程良范、李丽、路俊芳。

  本标准于2000年1月4日首次发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弧齿锥齿轮铣齿机安全防护的主要技术要求、措施和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一般用途、最大工件直径为125~1600mm、用滚切法加工的弧齿锥齿轮铣齿机。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3167—1993 金属切削机床 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

  GB/T 3168—1993 数字控制机床 操作指示形象化符号

  GB/T 5226.1—1996 工业机械电气设备 第一部分:通用技术条件

  GB/T 6576—1986 机床润滑系统

  GB 12265.1—1997 机械安全 防止上肢触及危险区的安全距离

  GBl2265.3—1997 机械安全 避免人体各部位挤压的最小间距

  GB/T 15706.2—1995 机械安全 基本概念与设计通则 第2部分:技术原则与规范

  GB 15760—1995 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GB/T 16769—1997 金属切削机床 噪声声压级测量方法

  GB/T 17161—1997 机床 控制装置的操作方向

  JB/T 8356.1—1996 机床包装 技术条件

  JB/T 9875—1999 金属切削机床 随机技术文件的编制

  JB/T 10051—1999 金属切削机床 液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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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机床的危险

  3.1 机械的危险

  3.1.1 由于机床布局不合理,使机床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动的危险。

  3.1.2 机床外露部分的尖棱、尖角、凸出部分和开口可能导致刺伤或扎伤的危险。

  3.1.3 交换齿轮运转时,其啮合区可能导致卷入的危险。带轮、链轮等传动装置可能发生缠绕的危险。

  3.1.4 床鞍(或摇台座)与摇台(或工件箱)之间存在导致夹伤或挤压的危险。

  3.1.5 机床停止时,床鞍(或摇台座)进给运动的停止迟于主运动的停止会出现的危险。

  3.1.6 冷却液、润滑油及液压油的渗漏造成滑倒的危险。

  3.1.7 在运动中有可能松动的零、部件产生的危险。

  3.1.8 由于床鞍进给与工件夹紧装置之间的关系处理不当出现的危险。

  3.1.9 当断开摇台的传动链时,摇台因自重而自行转动时产生的危险。

  3.1.10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倾斜使床鞍(或摇台座)移动产生的危险。

  3.1.11 切削加工区为危险区域,存在着冷却液的飞溅及刀具和工件甩出的危险。

  3.1.12 液压系统和润滑系统的危险。

  3.1.13 机床包装、储运不当可能产生的危险。

  3.2 电气的危险

  3.2.1 触电的危险:

  a)直接触电的危险;

  b)间接触电的危险。

  3.2.2 电气设备因保护不当引起的危险:

  a)电气设备中电流超过额定值可能导致电气设备损坏;

  b)电动机过载可能导致其损坏。

  3.2.3 控制电路(或者与其有关的元器件)失灵或损坏,从而导致机械误动作。

  3.2.4 按钮、信号灯、开关安装不符合设计规定可能导致操作混乱。

  3.2.5 电源中断或电压降落以及动力电路失灵、故障造成的机械误动作。

  3.2.6 导线连接和标识不当可能产生的危险。

  3.3 噪声的危险

  噪声可能导致人们永久性听力损失、耳鸣、疲劳、精神压抑等。

  3.4 机床设计时忽视人类工效学原则而产生的危险

  3.4.1 机床操作手轮、手柄的操纵力过大,影响操作者的健康。

  3.4.2 机床操作手轮、手柄及读数机构安装高度不合适而影响操作。

  3.4.3 照明不符合规定引起的危险。

  3.4.4 机床控制装置的控制方向混乱造成的危险。

  3.5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色不当可能带来的附加危险。

  4 安全要求和措施

  4.1 安全要求和措施的一般要求

  4.1.1 应通过设计尽可能排除或减小所有潜在的危险因素。

  4.1.2 对不能排除的危险,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4.1.3 对于某些不便防护的危险,应在使用说明书中说明,必要时还应在危险部位附近设置警告标志。

  4.2 机械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4.2.1 机床的外形布局应确保在预定工作条件下具备足够的稳定性,使用时机床不应存在意外翻倒、跌落或移动的危险。

  4.2.2 可接触到的外露部分应尽量平整、光滑,不应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尖棱、尖角、凸出部分和开口。

  4.2.3 交换齿轮、带轮、链轮等传动装置一般应予封闭,如封闭有困难时,应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4.2.4 床鞍(或摇台座)与摇台(或工件箱)之间如有容易造成夹伤的部位时,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4.2.5 机床停止时,床鞍(或摇台座)进给运动的停止不应迟于主运动的停止。

  4.2.6 运动中有可能松动的零、部件应设有防松装置。

  4.2.7 机床的冷却液、润滑油及液压油不应渗漏至地面。

  4.2.8 当断开摇台的传动链时,摇台不应自行转动。

  4.2.9 具有液压夹紧工件装置的机床,夹紧装置应确保不会使工件坠落或被甩出。在紧急停止或动力系统发生故障时,应保持对工件的夹紧力,直到机床运动完全停止。

  4.2.10 具有液压夹紧工件装置的机床,在机床工作循环时,床鞍进退动作应与工件夹紧、放松动作相联锁。即:当工件夹紧后床鞍才能前进,床鞍退出后工件才能放松。

  4.2.11 液压系统的安全要求一般应符合JB/T 10051—1999中5.1、5.2、5.3和5.5的规定。

  4.2.12 润滑系统的安全要求一般应符合GB/T 6576—1986中5.9.1和第7章的规定。

  4.2.13 为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床鞍(或摇台座)移动,在床身和床鞍(或摇台座)之间应设置锁紧装置,并在机床包装前锁紧。锁紧装置应有红色标记,并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在机床启动前,必须将此锁紧装置拆除或松开。

  4.2.14 在切削加工区应有防止切屑、刀具、工件和冷却液飞出的防护装置或防护措施。

  固定冷却液喷嘴的装置,应能方便、安全、可靠地固定在所需位置上。

  4.2.15 机床包装储运的安全要求和措施一般应符合,GB 15760—1995中13.1、13.2和JB/T 8356.1—1996中13.1、13.2、13.3和13.4的规定。

  4.3 电气系统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4.3.1 触电防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直接触电的防护应符合GB/T 5226.1—1996中6.2的规定;

  b)间接触电的防护应符合GB/T 5226.1—1996中6.3的规定。

  4.3.2 电气设备的保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a)过电流保护应符合GB/T 5226.1—1996中7.2的规定;

  b)电动机过载保护应符合GB/T 5226.1—1996中7.3的规定。

  4.3.3 紧急停止应符合GB/T 5226.1—1996中10.7的规定。

  4.3.4 控制器件应确保操作时不会引起误操作和附加的危险。其位置布置应符合GB/T 5226.1—1996中5.3.4、10.1.1和13.2的规定。

  4.3.5 控制按钮、指示灯和显示器必须清晰可辨,易于区别。表示其功能或用途的标志应符合GB/T 3167和GB/T 3168等标准的有关规定。其颜色的使用应符合GB/T 5226.1一1996中10.2、10.3和10.4的规定。

  4.3.6 导线连接和标识应符合GB/T 5226.1—1996中15.1和15.2的规定。

  4.3.7 在每个“起动”控制器件附近都应设置一个“停止”控制器件。在每个操作板上应设置一个紧急停止控制器件,以确保机床或运动部件尽可能快地停止运转。

  4.3.8 对电源中断或电压降落随后复原的防护应符合GB/T 5226.1—1996中7。5的规定。

  4.4 噪声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按GB/T 16769的规定测量机床的空运转和负荷运转时的噪声。机床运转时,不应有不正常的尖叫声和冲击声。机床空运转时整机噪声声压级不应超过83dB(A)。记录机床负荷试验时的噪声声压级,并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4.5 根据人类工效学原则采取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4.5.1 手轮、手柄操纵力在行程范围内应均匀,手轮、手柄操纵力按GB 15760—1995中7.10“不经常使用”的手轮、手柄的要求考核,其中旋转摇台和偏心鼓轮的手轮及工件箱垂直移动的手柄操纵力按设计规定。

  4.5.2 操纵手柄的安装高度一般应符合GB 15760—1995中7.1“仅调整时使用”的规定。

  4.5.3 观察读数的测量装置,其安装高度应符合GBl5760—1995中7.14“不经常使用的观察读数机构”的规定,并易于观察。

  4.5.4 照明装置不应引起危险的频闪效应,不应产生干扰性的眩目现象和阴影区。

  4.5.5 机床控制装置的操作方向应符合GB/T 17161的规定。当由于机床结构原因与之不符时,应在机床上做出相应标志。

  4.6 对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色的安全要求和措施

  4.6.1 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色的安全要求应符合GB 15760—1995中6.1、6.2、6.3、6.4、6.6和6.7的规定。

  4.6.2 防护装置与机床危险部位间的防护安全距离应符合GB 12265.1、GB 12265.3的规定。机床切削加工区防护装置与危险部位间的距离不符合GB 12265.1、GB 12265.3规定时,应设置信息标志提示,不得在机床运转时超越防护装置进入危险区。

  4.6.3 未采用联锁的防护装置,应设置信息标志提示,不得在机床运转时打开防护装置。

  4.7 使用信息

  4.7.1 一般要求

  a)使用信息应明确规定机床的预定用途,并应包括保证安全和正确使用机床所需的各项说明;

  b)使用信息不应用于弥补设计缺陷;

  c)使用信息必须包括运输、交付试验运转(装配、安装和调整)使用(设定、示教或过程转换、运转、清理、查找故障和机器维修)。

  4.7.2 使用信息应根据机床的结构、使用者需要使用信息的时间及风险来配置。

  4.7.3 使用信息可从机床自身、随机文件(尤其是使用说明书)中及其他方式(如各种信号和文字警告等)上给出:

  a)信号和警告装置应符合GB/T 15706.2—1995中5.3的规定;

  b)标志、符号(象形图)、文字警告应符合GB/T 15706.2—1995中5.4的规定;

  c)随机文件应符合JB/T 9875的规定。

  5 安全要求和措施的评定

  5.1 一般评定

  检验机床是否符合4.1的规定。

  5.2 机械安全要求和措施的评定

  5.2.1 评定机床外形布局是否符合4.2.1的规定。

  5.2.2 检验机床外露部分是否有可能导致人员伤害的尖棱、尖角、凸出部分和开口。

  5.2.3 检验机床上的交换齿轮、带轮、链轮等的防护装置是否符合4.2.3的规定。

  5.2.4 检验床鞍(或摇台座)与静止部件之间存在夹伤危险时,是否有安全防护措施。

  5.2.5 按下机床“停止”按钮10次,检验主运动的停止是否迟于进给运动。

  5.2.6 评定图样中可能松动的零件是否有防松装置。

  5.2.7 断开摇台的传动链,检验摇台是否自行转动。

  5.2.8 对于采用液压夹紧工件的机床,将机床调整至工作循环状态时,检验床鞍的进、退动作是否与工件的夹紧、放松动作相联锁,并检验液压夹紧装置是否可靠。按压紧急停止按钮,检验在机床安全停止以前,工件是否处于夹紧状态。

  5.2.9 检验机床的液压系统是否符合4.2.11的规定。

  5.2.10 检验机床的润滑系统是否符合4.2.12的规定。

  5.2.11 检验机床是否符合4.2.13的规定。

  5.2.12 检验机床的加工区是否有防止切屑、刀具、工件和冷却液飞出的防护装置或防护措施。

  5.2.13 检验机床是否符合4.2.15的规定。

  5.3 电气安全要求和措施的评定

  5.3.1 电气设备应按GB/T 5226.1—1996中第20章的规定进行保护接地电路的连续性、绝缘电阻、耐压、残余电压的防护、功能试验。

  5.3.2 评定电气系统是否符合4.3的规定。

  5.4 机床噪声的评定

  检验机床噪声是否符合4.4的规定。

  5.5 机床是否按人类工效学原则采取了措施的评定

  5.5.1 检验机床手轮、手柄操纵力是否符合4.5.1的规定。

  5.5.2 检验机床操作手柄的安装高度是否符合4.5.2的规定。

  5.5.3 检验机床读数机构的安装高度是否符合4.5.3的规定。

  5.5.4 检验机床照明装置是否符合4.5.4的规定。

  5.5.5 检验机床控制装置的操作方向是否符合4.5.5的规定。

  5.6 对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色的评定

  评定机床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标志和安全色是否符合4.6的规定。

  5.7 对使用信息的评定

  评定使用信息是否符合4.7的规定。

  6 责任

  6.1 制造厂家应为每台机床提供使用说明书。机床使用说明书中应有机床的安全性能、安全注意事项以及对操作、调整和维护的安全要求等方面的内容。

  6.2 制造厂家应对所提供的机床及随机供应的辅助设备的安全防护负责。

  6.3 用户对自己增加的夹具、工装和辅助设备的安全防护负责,对自己变换或修改原工装和辅助设备后的机床工作区的安全防护负责。

  6.4 用户对未按使用说明书安装、操作和维护机床而造成的危险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