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为确保塔吊起重作业过程中突发事故,能迅速有效地开展抢救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高空坠落及机械伤害风险,项目部特制定应急处理和救援预案。
二、组织
本项目部成立应急救援指挥小组,负责指挥及协调工作。
组长: 孙振建
副组长:王健强郭广宋
成员: 李志国 、段立强、王松、李明飞 、 魏成龙、
三、职责
1. 李志国 负责现场指挥,了解塔吊起重高度、臂架位置情况,组织现场抢救工作。
2. 段立强 负责现场保护,设立警戒线,维护秩序,疏散人员。
3. 王松 负责通知设备单位组织抢救,召集抢救人员,及时安全排除险情。
四、应急救援程序
塔式起重机的基础,必须严格按照图纸和说明书进行。塔式起重机安装前,应对基础进行检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塔式起重机的安装。
安装及拆卸作业前,必须认真研究作业方案,严格按照架设程序分工负责,统一指挥。
安装塔式起重机必须保证安装过程中各种状态下的稳定性,必须使用专用螺栓,不得随意代用。 塔式起重机附墙杆件的布置和间隔,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当塔身与建筑物水平距离大于说明书规定时,应验算附着杆的稳定性,或重新设计、制作,并经技术部门确认,主管部门验收。在塔式起重机未拆卸至允许悬臂高度前,严禁拆卸附墙杆件。 塔式起重机必须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及说明书规定,安装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回转限制器等安全装置。 塔式起重机操作使用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塔式起重机作业前,应检查金属结构、连接螺栓及钢丝绳磨损情况;送电前,各控制器手柄应在零位,空载运转,试验各机构及安全装置并确认正常。
②塔式起重机作业时严禁超载、斜拉和起吊埋在地下等不明重量的物件;
③吊运散装物件时,应制作专用吊笼或容器,并应保障在吊运过程中物料不会脱落。吊笼或容器在使用前应按允许承载能力的两倍荷载进行试验,使用中应定期进行检查;
④吊运多根钢管、钢筋等细长材料时,必须确认吊索绑扎牢靠,防止吊运中吊索滑移物料散落;
⑤两台及两台以上塔式起重机之间的任何部位(包括吊物)的距离不应小于2m。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采取调整塔式起重机的工作高度、加设行程限位、回转限位装置等措施,并制定交叉作业的操作规程;
⑥沿塔身垂直悬挂的电缆,应使用不被电缆自重拉伤和磨损的可靠装置悬挂;
⑦作业完毕,起重臂应转到顺风方向,并应松开回转制动器,起重小车及平衡重应置于非工作状态。
为防止事故发生,塔吊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塔吊司机持证上岗。塔吊司机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不准违章作业,严格执行“十不吊”,操作前必须有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并履行签字手续。
当塔吊起重机在正常作业中突遇停电(长时间)故障,使起吊物悬挂在空中且时间长,应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1.应将所有控制器拨至“0”位,断开总电源。
2.由专业维修人员间断地用手打开起升卷扬机制动器或打开拉闸把手,让起吊物下降,每次下降较短距离,下降速度不得超过额定速度,最后使吊物降至地面。
3.如吊物下面有障碍物及房屋时,应采取如下措施:
(1)先将吊物降至离物体或房屋上方安全距离内,然后采取将回转装置制动或揽风绳措施,不让其在风力作用下回转;
(2)将塔吊臂架回转转至空旷的场所、或回转到建筑物安全部位、或临时搁置在能承载吊物吨位的钢平台上并加以监控,并制动回转,设置警戒线。
(3)在吊物下方设置警戒区域,并有专人监护,不让人员在吊物下走动或作业。
(4)在吊物下方是办公区域,吊物下方办公室内人员必须暂时离开。
(5)电源恢复接通后,要进行全面检查,然后将吊物转至指定地点下降。
4.立即组织安全自查自纠、消除隐患,确保施工安全;立即组织对全体施工作业人员的举一反三安全再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做到遵章守纪,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5.在抢险过程中,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立即执行高处坠落事故应急处理与救援预案。
五、各相关通讯地址
1.设备单位电话:
2.项目经理: 手机或电话:
项目副经理:
项目工程师:
施工员:
安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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