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快速有效地实施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人员伤亡和损失,减少交通事故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1.2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公司外雇车辆参照本预案执行。
2概况
2.1 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交通伤亡事故、油料泄漏、着火、爆炸事故。
2.2事故原因:
2.2.1驾驶员安全意识淡薄,酒后驾驶、超速行使,强超强会等违章行为。
2.2.2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突然失灵、车胎突然爆裂等造成车辆失控。
2.2.3道路状况差:视线不良,转弯半径、宽度及坡度不符和规定等。
2.2.4环境因素的影响:雨、雾、冰雪等恶劣气候。
2.2.5其他因素:行人、骑车人违章和其他车辆违章等。
2.3可能后果:车毁人亡、环境污染和社会不稳定等。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 应急指挥机构:公司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实行首长负责制,
指 挥 长:公司总经理
副指挥长: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
成员: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装备管理中心负责人、所在项目部经理以及事故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
3.2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 现场指挥一级交通应急事故的应急救援。
(2) 调动公司应急保障队伍实施应急行动。
(3) 配合地方公安交通部门或环境保护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4) 按事故的性质程度,负责向上级公司、地方政府报告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4应急保障系统
4.1应急救援
发生一级交通应急事件时,公司各应急后勤保障队伍按照公司应急领导组和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实施应急救援。
4.2组织应急保障队伍
公司成立以下7个应急工作小组:
4.2.1应急抢险组
负责事故现场的抢险作业,及时控制险情。
4.2.2机动抢险组
负责紧急情况下的机动应急抢险。
4.2.3通信保障组
负责应急通讯网络检查。准备无线电通信设施,保障与事件现场、上级部门、各级政府及救助单位的通讯畅通。
4.2.4交通运输组
负责落实应急抢险的各类车辆,应急行动时,按指令迅速将抢险人员和物资运输到现场。
4.2.5物资供应组
负责应急抢险物资和工、器具的供应。
4.2.6善后处理组
(1) 负责转移、安置受损失的群众,落实医疗费用,作好伤亡者家属的安抚调解和理赔等工作。
(2) 负责联系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并护送重伤人员到医院进一步治疗。
4.2.7专家咨询组
(1) 负责组织各方面专家,提出应急救援方案和安全措施。
(2) 现场指导应急救援,组织和参与事件的调查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5预防和预警
装备管理中心是公司主管交通运输的责任单位,应做好以下预防和预警工作:
5.1 信息收集和报告
负责对以下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告。
(1) 政府部门及专业新闻单位发布的地震灾害、洪涝灾害、恶劣气象信息、公共卫生和流行疫情信息的通报、通知等。
(2)基层上报的应急信息。
(3)灾害现场的动态信息等。
(4)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和应急预控措施告知全体驾驶人员。
5.2重视安全教育
应定期召开驾驶员例会和周安全活动,对驾驶员进行经常性的交通法规和驾驶技能教育,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
5.3严格检查制度
(1) 认真落实车辆定期检验制度,严格出车前、行驶中和回场后“三检制”,及时发现和消除车辆安全隐患,严防带病车辆上路行驶。
(2) 开展经常性的路检路查,控制酒后驾驶、超速行驶、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章行为。
5.4实施动态分析
每月对驾驶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动态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监控A、B类驾驶员的不安全行为。
5.5严格审批制度
严格长途车辆审批制度,从严控制长途车辆。
5.6 强化控制措施
定期开展驾驶岗位危害辨识,制定控制措施,消除交通风险。
5.7 坚持24小时值守制度
装备管理中心应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应保持畅通。
6应急处置方法与程序
6.1 应急分级与启动
公司交通事故应急响应分为二级。
(1) 发生重大及以上交通事故和车辆着火等基层单位无力处理的险兆险情,属一级应急事件,启动一级应急行动。
(2) 发生重大以下交通事故以及基层单位现有技术、装备和人员可以处理的险兆险情,属二级应急事件。
6.2 应急行动程序
6.2.1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身体情况较好的乘客或司机应立即打电话报警并向所属部门报告,重大事故可直接报公司安全监察部或总经理工作部。
公司安全监察部电话:0355-59827090355-5982688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电话:0355-5982621 0355-5982622
当地报警电话:122或110 火警电话:119急救电话:120
报警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类型及车牌号、人员伤亡情况、车辆受损情况等。
6.2.2应急措施
根据现场情况,司乘人员应立即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 人员受伤时,立即求助过往车辆或人员,抢救伤员。
(2) 车辆着火时,立即利用随车灭火器灭火,同时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地带请求救助。当现场情况无法控制时,应立即撤离到上风向安全位置。
(3) 报警:请求当地医疗机构对伤员进行救护,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受伤人员数量及程度(急救电话:120)。
(4) 在来车方向150 m处设置警告牌和通知附近人员向上风方向撤离。
6.2.3 应急行动
(1) 所属部门和安全监察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判定应急级别并向应急指挥长报告,按照指挥长指令,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行动,调动应急工作小组实施应急救援。
(2) 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或配合政府公安交通部门实施应急救援,处理交通事故。
(3) 迅速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简要案情及后果,并根据事故现场情况,商请卫生、保险、交通、消防等部门予以配合,协同进行伤员抢救和现场勘查、施救工作。
(4) 封闭、保护现场,必要时可以申请当地交通主管部门中断交通,但应设立明显标志,标明车辆通行路线。
(5) 采取抢救、灭火等紧急措施。抢救伤者应尽量就近、集中。
(6) 监护当事人,寻找并调查证人。
6.3应急结束
交通事故险情排除标准:
(1) 抢险人员清点完毕,伤亡人员全部送往医院治疗或善后处理,伤亡人员家属已妥善安置。
(2) 确认现场不会发生次生灾害。
(3) 公安交警部门现场勘查处理完毕。
(4) 事故车辆已妥善安置,路障已清理,道路交通已恢复。
当符合上述标准后由应急指挥部正式发布交通事故应急解除令。应急行动结束。
6.4后期处置
(1) 善后处置组全面负责交通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 安全监察部门配合地方安全交通、环保部门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3) 党群工会部门负责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理,对事故抢险中伤亡人员应给予褒奖和抚恤。
(4) 由车辆投保单位向相关保险公司按保险合同索取理赔。
(5) 安全监察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事故调查处理。
7应急培训与演习
公司每年组织一次交通事故应急演习;装备管理中心每半年组织一次交通事故应急演习。
8 预案的管理
8.1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组织制定、评审与持续改进工作。
8.2本预案每年评审更新改进一次。但在发生交通事故并启动实施本预案后,应根据实施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更新更新和完善。
8.3本预案由安全监察部归口解释。
8.4本预案由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附件1 联系方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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