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 则
第一条 氯气属剧毒危险化学品,一旦泄露,危及水质安全、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依据国家《氯气安全规程》、《城镇供水厂生产、维护及安全规程》,结合我司实际情况,本着防范和应急处理并重的思路,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第二条 本应急预案适应公司各水厂发生氯气泄露事件时使用。各水厂应结合本厂加氯间实际情况,相应制定本厂氯气泄露预案。
二、氯气安全基础知识
第三条 氯气是一种黄绿色、有强烈刺激性的气体;可溶于水和碱溶液;氯气遇水后生成次氯酸和盐酸,再分解为新生态氧,对大部分细菌具有灭活能力;在高压下氯气可液化成液氯,液氯气化后体积可增加数百倍,并伴随强烈的吸热效应;氯气有强烈腐蚀性,它几乎对金属和非金属都有腐蚀作用;氯气常压下密度3.2kg/m3,较空气重,可随风飘动,无风时可聚集在地势低洼地方;氯气可与氨气反应生成氯化铵白色烟雾,是检查氯气泄露的有效方法。氯气在空气中不燃烧,但一般性可燃物大都能在氯气中燃烧,一般性易燃气体或蒸汽也都能与氯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氯气能与许多化学物品如乙炔、松节油、乙醚、氨气、燃料气、烃类、氢气、金属粉末等猛烈反应发生爆炸或生成爆炸性产物。
第四条 氯气对人体的作用有急性中毒和慢性损害两种。急性中毒临床上分为刺激反应、轻度、中度、重度中毒四种。其表现为;⑴氯气刺激反应:出现一般性的眼及上呼吸道刺激症状;⑵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支气管炎,有咳嗽,可有少量痰、胸闷等现象;⑶中度中毒;主要表现为支气管肺炎、间质性肺水肿或局限的肺泡性肺水肿。咳嗽、咳痰、气短、胸闷或胸痛,可有轻度发绀,两肺有干性或湿性罗音;⑷重度中毒:临床上表现为:①咳嗽、咯大量白色或粉红色泡沫痰,呼吸困难,胸部紧束感,明显发绀,两肺有弥漫性罗音;②严重窒息;③中、重度昏迷;④卒死;⑤出现严重并发症,如气胸、纵隔气肿等,只要具有其中一项即为重度氯气中毒。氯气对人体的慢性影响主要表现为上呼吸道、眼结膜、皮肤方面的刺激症状及神经衰弱综合症、氯痤疮,牙齿酸蚀症等。
第五条 液氯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5138~5139要求,其中纯度应≥99.5%,含水≤0.06%,含氢应≤0.4%。
第六条 氯气使用、储存、运输等作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氯气安全规程》(GB11984—89)的要求。
三、日常防护与抢险器材的准备
第七条 水质加氯消毒是水处理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事关水质安全和人身安全,各水厂应高度重视和密切关注加氯消毒间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加氯消毒间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八条 各水厂加氯消毒间应遵照国家《氯气安全规程》要求,按以下标准配备抢修器材及防护用品:
表1 常备抢修器材表
序号 |
器材名称 |
常备数量 |
1 |
易熔塞 |
2~3个 |
2 |
六角螺帽 |
2~3个 |
3 |
专用扳手 |
1把 |
4 |
活动扳手 |
1把 |
5 |
手锤 |
1把 |
6 |
克丝钳 |
1把 |
7 |
竹签、木塞、铅塞 |
5个,ø6 |
8 |
铁丝 |
|
9 |
铁箍 |
2个 |
10 |
橡胶垫 |
2条 |
11 |
密封用带 |
1盘 |
12 |
氨气,10% |
200ml |
表2 常备防护用品表
名 称 |
种 类 |
常用数 |
备用数 |
防毒面罩 |
防毒面具 |
与作业人数相同 |
10个操作工 备3个 |
防毒口罩 | |||
隔离式防毒面具 |
送风隔离式面具 |
与从事紧急作业 人数相同 | |
隔离式氧气面具 | |||
防护服 |
橡胶或乙烯材料 |
与作业人数相同 | |
防护手套 | |||
防扩靴 |
第九条 各水厂加氯消毒间防护用品和抢险器材应放置在易于拿取的地方,并妥善保存,定期检查,定期更换,使其持续有效。
第十条 各水厂加氯消毒间应充分利用自然通风条件换气。不能采用自然通风换气的场所,应采用机械通风,风机开关应设置在值班室或方便开启的地方。
第十一条 戈水厂加氯消毒间应配备漏氯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维护其正常工作。作业场所空气中氯气含量最高允许浓度为1mg/m3。
第十二条 各水厂加氯消毒间应配图示氯气捕消器或氯气中和装置,并定期试验、检查、维护,确保其有效、持续、正常工作。
四、发现及报告机制
第十三条 公司各水厂加氯消毒间加氯消毒系统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
1、 值班人员每班应仔细、认真检查加氯消毒系统是否工作正常,应用氨水检查是否存在泄露现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做好记录。
2、 各水厂分管生产的厂长每半月应组织有关部门对加氯消毒间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加氯消毒系统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3、 公司安技科牵头,组织相关部门每月对各水厂加氯消毒系统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协调解决。
第十四条 各水厂加氯消毒间值班人员,发现以下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报告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1、 氯气泄露报警装置不能正常工作,应及时向厂里报告解决。
2、 氯气泄露中和装置或氯气捕消器不能正常、持续、有效工作时,应及时向厂里报告解决。
3、 加氯系统某部件老化,出现微渗漏时,应暂停工作,及时向厂里报告解决。
4、 加氯消毒系统出现泄露时,应及时关闭液氯瓶角阀,并及时向厂里报告。
五、氯气泄露事故的处理和指挥
第十五条 氯气泄露事故的处理贵在早发现和及时采取措施。各水厂加氯消毒间当出现氯气泄露事故时,立即启动各水厂应急预案。现场值班人员首先应佩戴有效防护用具,采取果断措施,切断氯源,启用氯气捕消器或漏氯中和装置,最大可能减少氯气外泄量。
第十六条 氯气泄露事故发生时,在采取果断措施的同时,各水厂应及时抢救中毒者,指挥疏散群众,用湿毛巾掩面撤离事故现场到上风口安全地方。
第十七条 液氯钢瓶泄露时,在启动氯气捕消器和漏氯中和装置的同时,抢险人员佩戴氧气呼吸器,必要时可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1、 氯瓶某部位泄露时,设法转动钢瓶,使氯瓶泄露部位位于氯的气态空间。
2、 易熔塞处泄露时,应用竹签、木塞做堵漏处理;瓶阀泄露时,拧紧六角螺母;瓶体焊缝泄露时,应用内衬橡胶垫片的铁箍箍紧。
3、 氯瓶旁设置有石灰消解池的场所,可将泄露氯瓶设法推入消解池中。严禁在泄露的钢瓶上喷水。
4、 在运输途中钢瓶泄露又无法处理,应将载氯瓶车辆开到无人的偏僻处,使氯气危害降到最低程序。
第十八条 当公司接到水厂的氯气泄露事故报告(口头或书面)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随即宣告成立:
组 长:由公司经理担任
副组长: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水质的领导担任
组 员:由公司经理办、安技科、水质科、生产科、供应科、公安处、宣传部及各水厂和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第十九条 从接到氯气泄露事故报告之时起,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进入工作状态,行使领导和指挥处理氯气泄露事故的权力。
第二十条 氯气泄露事故时,应急领导小组有权调动公司人、财、物,全力以赴投入到氯气泄露事故抢险中去。
第二十一条 公司各水厂、各部门在氯气泄露事故时,应无条件执行应急领导小组的指令,并随时通报指令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
相关部门和各水厂的相关人员在氯气泄露事故时,应立即赶赴现场,随时听从调整。
六、其它
第二十二条 氯气属于Ⅱ级(高度危害)物质,直接接触氯气的生产、使用、贮存、运输等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方可上岗操作。
第二十三条 我司各水厂的氯气使用、贮存、运输部门负责人(含技术人员)应熟练掌握加氯消毒工艺过程和设备性能,并能正确指挥事故处理。
第二十四条 氯气的使用、储存、运输应严格执行国家《氯气安全规程》第六条规定。
第二十五条 本预案由水质科、安技科起草并解释。安技科负责组织实施。自xx年xx月xx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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