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员工的生命安全和公司系统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应急工作预案。
一、应急组织与职责
公司设立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应急专班),统一领导和指挥公司突发安全稳定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应急专班由公司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和本部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分管领导任应急专班组长。
应急专班下设办公室,负责督办落实应急专班作出的各项决定,负责信息收集、传递、调查与协调工作。
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办公室,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82725697。
公司一旦发生安全和稳定事件,由应急专班组长下达命令,立即启动预案。
(一)应急专班的职责
1、制定公司安全稳定潜在隐患的应急预案。
2、负责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的指挥和处理。
3、组织治安事件的应急处理。
4、为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提供人员、器材、车辆、安技、医疗保障。
5、负责安全稳定事件的善后调查处理。
6、分析事件原因,研究改进措施,提出总结报告。
(二)应急处置专业组及职责
应急专班设立5个专业组。
1、现场救援处置组。由汪梅芳牵头,办公室负责。主要职责是在应急专班领导下组织公司本部和其他单位专业人员、救援人员做好突发事件的救援处置工作。
2、现场维稳控制组。由李源牵头,投资策划部、市场业务部负责。主要职责是做好事故现场及周边的警戒和安全保卫,组织群众疏散和撤离危险现场,指挥疏导车辆,维护现场秩序。
3、医疗救护组。由郑涛牵头,财务管理部、人力资源部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救护队伍对事故现场受伤人员分类实施紧急救治,通知医院接治抢救,对事故现场的受伤人员实施救助。
4、后勤保障组。由张群建牵头,办公室、监事室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提供抢险救援的器材和物资,保障救援人员所需的食物、饮品供应,提供休息场所及其他生活必需品。
5、宣传报道组。由张永生牵头,党群工作部负责。主要职责是负责重、特大突发事件及处理情况的宣传报道工作和媒体负面报道的疏通协调工作。
二、应急处置程序与措施
(一)暴力事件的处置与措施
1、预警信息反馈
(1)发现暴力事件苗头,应迅速向办公室报告。
(2)组织本单位治安骨干人员做好预防工作,防止事件恶化,避免出现恶性后果。
(3)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做好增援准备。
2、反暴力量的调集
(1)发生暴力事件时由办公室值班人员及时通知有关部室成员,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
(2)调集反暴力量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安排人员在事发地点或指定地点接应警务人员,配合做好工作。
3、人员进出的控制
(1)门卫人员保持高度戒备,控制人员的进出。
(2)严密盘查可疑人员,对可疑情况要及时报告办公室值班人员。
4、现场处置
(1)对行凶伤人的,采取强制手段和正当防卫措施制服行凶人,扣留行凶人员和凶器,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2)出现“打、砸、抢”事件时,采取有效手段控制事态、控制现场,并妥善提取闹事主要人物的相关证据。
5、伤员急救
迅速调集急救车辆送伤员到医院治疗。
(二)盗窃、破坏的处置程序与措施
1、现行盗窃、破坏事件的处置
(1)对正在实施的盗窃和破坏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制止,控制嫌疑人,及时向办公室报告,并向公安机关报警。
(2)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告或技防设施报警时,指挥应急专业人员从不同路线包围现场,展开隐蔽搜索,注意保护现场。
(3)在行动中要严格依照盘查、搜索的有关程序,注意安全,发现犯罪嫌疑人,要迅速制服。
(4)注意掌握作案证据,扣留其人员和物品。
(5)如发现嫌疑人可能持枪或爆炸物,要注意防止出现人身伤亡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及时通过办公室(必要时直接用手机报警)向公安部门报告,控制住现场,疏散群众。
2、盗窃、破坏现场的保护
(1)发现被盗或被破坏的现场,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
(2)各保卫力量在接到办公室的调度后,迅速赶到现场,组织警戒,封锁现场,保护各种痕迹和物证。
(3)注意现场和附近的可疑人员,并进行盘查和控制。
3、配合警务人员对嫌疑人做好笔录
(三)群体闹事的处置程序与措施
1、稳定情绪及人员保护
(1)出现群体闹事时,现场人员应注意保护好现场财物,防止“打、砸、抢”。
(2)与闹事者谈话,宣传法规和政策,以稳定闹事人员情绪。
(3)注意保护好在场领导的人身安全。
2、事态恶化时的处置
(1)在不能控制住事态的情况下,现场队员要加强警戒,封闭现场,等待支援。
(2)办公室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并指派专人做好接应。
(3)接应人员在警务人员到达后及时向其介绍基本情况。
(4) 协助警务人员对闹事首要分子采取控制措施。
(5)在场人员遭到严重侵害、危及生命安全时,可以使用必要手段实施正当防卫,制止犯罪。
(四)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火灾、爆炸或大风、雷暴等自然灾害,引起人员伤亡的处置程序与措施
1、现场人员要做好现场维护和控制工作,同时向办公室和市安全部门报告。
2、办公室迅速组织救援、救护等力量进行抢险抢救。
3、维稳和安保部门做好治安秩序的维护和预警处置。
4、应急专班要深入现场一线,快速反应、决策。
(五)媒体负面报道的处置程序与措施
1、发现媒体负面报道苗头或媒体负面报道发生后,应迅速向应急专班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及时制定应对工作方案,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可能避免负面报道的发生或减少、消除负面报道的影响。
2、统一宣传口径,做好有关媒体的协调和接待、解释工作。
3、拟定新闻通稿,及时消除负面报道的影响。
三、应急状态终止和善后处理
(一)应急状态终止
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得到有效控制或基本排除,经应急专班办公室确认后,向应急专班组长报告,由组长根据情况宣布应急状态终止,重新恢复正常状态。
(二)善后处理
1、由应急专班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实施恢复计划。
2、由应急专班办公室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继续监控和评估事故、事件的现场和状况。
3、评估事故损失,移交和报请相关部门处理及其他善后工作。
四、其他有关规定
1、对纯属内部矛盾引起的闹事事件要讲求策略,把握时机,采取劝阻、教育、疏导的方法,化解矛盾,尽最大努力防止事态扩大。对少数不法分子蓄意闹事的要依靠公安部门,采取坚决果断的处理措施。
2、对控制不了的严重事态要及时向公安机关请求援助,依靠公安机关的力量平息事态。
3、发生突发事件时,在应急专班的指挥及办公室调度下,全体应急专业组处置力量要服从指挥、不怕困难、不怕牺牲,实行整体作战,按照预案的分工,严格执行领导小组下达的指令,不得擅自行动。
五、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在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救援、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维护稳定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抢救、处置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2、责任追究
在安全稳定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处置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组织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订安全稳定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稳定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稳定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进行破坏活动的;
(5)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六、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突发安全稳定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专班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