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经近两年漫长的期盼、3次鉴定和4次庭审的周折,在泰州市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的帮助下,下岗职工李瑞兰最终为自己讨回公道,赢得了近10万元的损害赔偿金。
时年48岁的李瑞兰,下岗在家,与儿子相依为命。2005年5月,她来到市区某布厂做操作工,但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当年9月的一天,李瑞兰在工作中不慎被梳棉机切掉了近半个右手掌。在医院治疗及休养期间,厂方不闻不问。李瑞兰由于受伤丧失了大部分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儿子正在读高三,原本并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时过半年,李瑞兰一家的生活靠社区和邻居帮助勉强维持。由于厂方拒绝出具相关材料,李瑞兰迟迟不能申请工伤认定。
无奈之下,李瑞兰来到了泰州市安监局等部门求助。泰州市安监局领导高度重视,指示监察支队在第一时间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经核查,李瑞兰在梳棉机未停机的情况下清扫梳棉机下面的花衣等杂物是发生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企业安全管理不善、监督不力,安全教育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该企业未按规定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就分配劳动者上岗作业,且未按规定及时报告事故。市安监局依法对该企业隐瞒事故不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处罚,同时针对李瑞兰提出的"敦促企业缴纳工伤保险,申报工伤;敦促企业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等要求作出了事故属实的认定,并及时移送给相关职能部门处理,最终李瑞兰被鉴定为陆级伤残,获得了9.7万多元的赔偿。
近日,李瑞兰维权案作为泰州市2007年法律援助重点案件,被选送省司法厅角逐"2007年度江苏省法律援助10大优秀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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