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讯(记者 刘兢)昨日,省安监局对潼关县李家金矿“10·2”爆破重大伤亡事故给予通报,并要求全省非煤矿山企业一线作业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并严查监督不作为人员责任,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10月2日上午9时40分,潼关中金黄金矿业公司李家金矿发生一起凿岩作业重大伤亡事故。当时正在进行巷道掘进作业,井下共有5人,其中4名操作工、1名爆破工。当爆破工装药
完毕,离开现场将剩余爆破器材归库时,4名操作工中的3人擅自点炮,致使2人当场死亡,后1人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经安监部门初步分析,认为这起事故系一起严重的作业人员无证操作、擅自违章作业造成。
日前省安监局发出通知要求,对非煤矿山企业相对集中的潼关县、洛南县、略阳县、旬阳县、凤县、户县、富平县等重点地区,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对思想上不重视、制度不健全、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督等不作为或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严肃查处;对发生事故的直接和相关责任人,依照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追究行政和法律责任。建立下井带班登记档案,严格考核,防止走过场;对一线作业人员强化安全教育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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