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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吊装致使构件侧倒伤及双腿事故

1970-01-01   |   收藏

  一、事故经过 

    2008年10月,某项目部一焊工朱某在钢结构车间焊接(连接)钢梁(75cm高),钢梁焊接完一面需要翻转时,因起重工不在场,朱某擅自用吊车两个夹具夹住钢梁边缘进行翻转(当事人站在钢梁翻转侧),钢梁倒下未能及时后撤,造成两腿粉碎性骨折而被截。

    二、事故分析 

    a. 习惯违章非小事,关系安全与生命;

    教育培训不够或培训不到位,导致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擅自动用自己没有权限使用的特种(起重)设备,干不该自己干的活,属习惯性违章行为。

     b. 各级管理层在高度关注主体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加工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在重视高风险作业安全控制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日常生产过程的安全控制,从而导致加工车间的安全管理措施没有落到实处。

    c. 焊工朱某由于即将休假,在工作中想尽快完成任务,忽视了安全规定,在吊装工不在场时擅自使用起重设备。

    d. 主体土建工程逐步进入收尾期,连续四年未出现安全重大事故,且近期处于连续赶工高峰期,各级管理人员出现不同程度的思想波动,表现出管理疲劳和管理松懈,导致基础管理工作出现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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