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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氧引发火灾烧伤致死一人

1970-01-01   |   收藏

  (1)事故概况

  某造船厂于1992年12月3日上午8时,有船体车间舾装工段二班罗某、张某在前甲板接好割炬、胶管、关好开关后,进入某型艇艏尖舱放好割炬,在进行焊接作业前,打开图纸发现图纸不对,随即离开艏尖舱去询问。约9点10分左右,电气车间电工唐某(男,40岁)与电焊工黎某二人一同进入艏尖舱进行电焊作业。焊接时产生的电焊火花落在唐某、黎某二人的工作服上,引起工作服着火燃烧,二人赶忙拍打着火的衣服,却越拍火越大,黎某见势不妙迅速爬出舱外,唐某由于未能及时逃离烧伤致死。

  (2)事故原因分析

  ①船体车间舾装工段二班罗某与张某将割炬放入舱内后,割炬的氧气开关被其他物体碰擦打开,氧气通过开关、胶管泄入艏尖舱内(约40分钟),造成艏尖舱呈富氧状态,致使唐某、黎某进入舱内电焊时,电焊火花迸落在工作服上引起工作服在富氧状态下着火燃烧,且越拍火越大。

  ②安全管理不严,职工的安全意识不强,违章作业,反映在:

  a.该厂曾明确规定:气割作业的氧气、乙炔胶管及割炬必须随人带出舱室。罗某、张某只图自己方便省事,违反了“三不伤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他人,我不被别人伤害)。

  b.唐某、黎某自我保护意识不强,虽带了风机进入艏尖舱,却不使用风机通风(以致富氧和焊接烟尘不能驱散)。

  c.艏尖舱没有供作业人员的临时扶梯,身上着火的唐某、黎某不能迅速逃离现场。

  (3)防止发生同类事故的措施

  ①加强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养和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氧气知识)和安全意识(作业时要遵章守纪,做到“三不伤害”)。

  ②作业人员应该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氧气、乙炔胶管必须随人携带出去。

  ③在有限空间舱室内进行焊割作业,必须使用风机通风,以保证空气质量。

  ④上下进入舱室应该设扶梯(或临时扶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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