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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2010-07-1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热度:   收藏   发表评论 0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1、厂前区进出厂门,公路交叉口、危险品仓库、储罐区、生产区及其他危险地段,必须设置交通信号和明显标志,车辆和行人要严格遵守。   2、因生产和基建临时施工障碍交通应经厂部批准,还必须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证车辆、行人安全(如设红色信号灯、安全警告牌等)。   3、厂区道路必须平坦、畅通,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   4、如生产需要所设的坛、池等应加围栏或盖板。   5、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移动一切交通安全设施和信号标志。   6、各种进出厂的机动车辆必须良好,经年审后持所核发合格证方可行驶。   7、进出厂的各种机动车辆,必须遵守厂内设置的“交通标志”所规定的行车路线和行驶要求。   8、各种车辆进出必须减速,接受门卫检查。   9、各种出入厂的货车禁止违章搭人,装卸人员搭车要符合安全要求规定。   10、装运危险品应当派责任心强,技术熟悉的驾驶负担,危险品要包装牢固、严密、轻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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