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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心得

2005-03-10   来源:《现代职业安全》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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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成功的建立了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笔者有幸参与了体系的策划,对体系的建立颇有心得,现将获得的一些体会写成如下文字,与同行交流。

 

初始评审阶段

初始评审阶段是管理体系(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建立的基础。企业活动的分类、风险的定级、重要环境因素的定位是否适当,将直接影响到管理体系的运行,企业的目标、指标、管理方案、编写紧急预案等一系列控制措施都要依据初始评审的结果来决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职业健康管理体系危害辩识和评价阶段,针对各种活动产生的不同危害,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定性的方法采用GB/T 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将危险因素分为16类,在“其他伤害”中详细注明具体的危险因素,避免描述笼统,不便制定与之对应的控制措施。同时,与此对应的风险评价采用的是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LEC法),对于风险级别高且可以定量的重大危险源,采用评价方法为GB 18218《重大危险源辩识》。

初始评审阶段要注意以下三个方面:

1.曾经发生过重伤以上的风险等级要高,E、C值不可随意更改,而风险级别中可控的因子主要在于L的取值。L、E、C取值的原则是:E--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可以这样理解:按人与风险同时暴露的时间取分数值,只要取值的一方不产生,不存在,就不能取对应的分数值。一些危害因素C值可以固定,取值应为“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中最大后果的分数值,这很容易取得大家的共识。如触电、起重伤害等最大的后果是“非常严重,一人死亡”,则C值取15分比较适宜。

2.不要遗漏职业危害的辩识和评价。如常见的电焊作业,企业一般考虑危害因数如爆炸、灼烫、电弧辐射,往往遗漏了烟尘排放对人所造成的职业危害。

3.相关方活动不要遗漏。企业对自身活动产生的危害比较关注,而对外来施工企业活动产生的危害关注比较薄弱,而事故往往容易发生在这些相关方。

对环境管理体系而言,一般企业是从水、气、废物、土地、社区、原材料与自然资源的使用等方面来考虑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标准和方法,这里值得关注的是:(1)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过程不能遗漏对能源、资源消耗的考虑,特别是高能耗,如企业生产工序能耗高于同行业水平,则应考虑将其列入重要环境因素。(2)重要环境因素一定要有控制措施,措施可以是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也可以是控制程序、作业文件。总而言之,我国颁布的环境标准基本上都是强制性标准,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如达不到标准,也必须制订逐步削减排放计划,限期整改,最后达标排放。

 

从事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的确定

ISO14001标准4.4.2条规定了“应要求其工作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所有人员经过相应的培训”及“从事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应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验,胜任他所担负的工作。”一般企业把“从事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定为重要环境岗位人员,重要环境岗位人员又理解为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人员,一个企业的重要环境因素肯定有不少,这样,企业重要环境岗位人员也就非常多,如:日光灯管的废弃(重要环境因素),一个单位所有的人都与之相关,单位所有的人员都是重要环境岗位人员,而ISO14001标准4.4.2条写得很清楚,并不要求企业所有的人员应具备教育、培训和(或)工作经验,胜任他所担负的工作。如果单位所有的人员都是重要环境岗位人员,那么就失去了重要环境岗位制定的目的和达到控制重要环境因素的真正意义。换个角度,我们这样考虑:只要控制废日光灯管收集、处理等过程,不产生污染,也就控制了这个重要环境因素,如果是一人控制,那么,这人的岗位就是重要环境岗位,这样,企业也可避免浪费大量的人力、物力,提高了工作效率。我们把 “从事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的工作的人员”理解为“控制重要环境因素的人员”。对这类人员,经过培训后要达到以下效果:能意识到岗位中存在的重大环境影响,能严格按本岗位的规定进行正确操作,能认识到不符合程序规定的潜在后果,能对出现的异常和紧急情况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环境影响。

 

文件编写

一些企业往往把原来的已有安全操作规程稍微改动一下,如按管理体系的规定编个号,按贯标的模式进行排版,经过领导审批就变为体系文件,进行发放、培训后,体系文件就生效、开始运行,没有考虑到体系文件与环境因素、危害风险的逻辑关系,结果导致辩识出的风险没得到有效的控制。

湘潭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提倡文件编写:(1)坚持制定的控制措施要与辩识的风险成对应关系,也就是说,必须在文件中体现出对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控制措施的文字描述。这样,按文件操作,就会控制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达到建立体系的目的。(2)文件编写要具体,可操作,要使员工看得懂。岗位人员看到作业指导书后知道怎样做可避免事故,文件编写要避免使用 “严禁”、“不准”等词,避免岗位人员看了文件仍不知道如何操作。例如:某生产过程辩识出当水与铁水接触时会产生爆炸,如果文件中的控制措施描述只写“严禁水与铁水接触,避免爆炸”,此外,再没有其他的文字描述,这样的控制措施是不完善的。因为,当岗位人员看到这段文字描述后仍不会操作,文件只规定“严禁水与铁水接触”,并没有写清怎样操作(规定的操作步骤是怎样一步一步进行的)才可避免爆炸。(3)文件如果要分层次编写,一定要注意做到上下左右协调一致,下一层次是上一层次文件的补充与延伸,不增值的文件不要。

 

事故的管理

对违规或已发生污染、工伤事故,企业一般只注重考核,以“考核”代替“管理”。即使做事故分析,纠正措施中的大话、套话过多,有些纠正措施无法操作,也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表明实施,其最终结果导致纠正措施流于形式,没有起到再次预防的作用。笔者认为要站在管理体系的角度去考虑问题,要看管理体系是否有漏洞,是否要持续改进。可以从2个方面找存在的问题:一是管理的问题,二是操作者的问题。“人、机、料、法、环”五大因素中,都可能因管理的问题而直接影响安全,即使是操作者的问题,也与管理有很大相关。事故发生后,首先可以进行文件评审,检查文件的规定是否到位、是否合理,是否所有的生产活动都已覆盖,危害风险、环境因素的辨识没有漏项。必要时,安排工艺技术人员参加,因为有些事故表面上看是操作人员没按作业文件操作所致,实际是安全、环保工艺技术规程规定不到位。

如果只是简单的纠正违规,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事故还会再次发生,原因分析一定要分析到必要的深度。如:某生产单位检修,在装轴承时发生了一起事故,起因主要是在装轴承的过程中轴承装不进,被迫用铜棒打,结果打了手。事故原因分析是打击方式不对,未加衬套打,纠正措施是加衬套打。原因分析过于简单,这只是纠正,不是纠正措施。我们可以这样分析:为什么打手?不是打时未加衬套,是因为轴承装不进,被迫用铜棒打;为什么轴承装不进,是轴承与孔径不配套导致装不进;为什么不配套,是未做孔径和轴径测量;为什么未做孔径和轴径测量,是文件未规定?还是有规定未做,要达到孔径和轴径测量配套,该怎样做?如果解决了孔径和轴径配套,根本就不存在装轴承时装不进,也就根本不会发生事故。其次,检查文件是否培训到位,操作者是否缺乏必要的安全、环保操作技能,培训是否有效。再次,检查岗位的劳动强度是否超过岗位人员体能,如连续加班等等。最后,再寻找其他原因,如安全、环保意识的问题。原因分析要分析到可以采取措施的程度。原因分析完成后,接下来就是制定纠正措施,纠正措施的制定要注意以下3点:(1)纠正措施与原因分析要有逻辑关系,也就是说每条原因都必须有对应的措施。笔者见过这样一个例子,原因分析是这样的:岗位人员因不熟悉作业指导书,导致不熟悉作业指导书中有关设备的安全操作方法,违章操作出现事故。纠正措施:对岗位人员进行作业指导书培训。经我们检查发现:该作业指导书根本没有写如何安全的操作设备,且整个作业指导书也没提过设备。这种原因分析及纠正措施是没有任何效果的。纠正措施必须落在实处,不能凭想象,一点都不能马虎。(2)纠正措施必须具体、可操作。(3)纠正措施必须举一反三,才能有效的避免事故再次发生。与质量管理体系不同的是,环境措施的采取要考虑到措施与所伴随的环境影响相适应,对涉及危害风险控制的,要重点评估该措施的附加风险(可能增加的风险)及残余风险(最终控制效果)。最后谈一下验证,验证必须具体,不能简单写“已验证”,要写具体验证所取得的证据、可追溯,如没达到效果,还须重新进行原因分析、纠正措施的制定。

 

总之,建立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将会遇到许多实际问题,各企业只要不断的学习、交流,使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更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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