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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010-08-04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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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ISO14001的3.5定义:环境管理体系是一个组织内全面管理体系的组成部分,它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环境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机构职责、惯例、程序、过程和资源。还包括组织的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等管理方面的内容。

    可以这样描述环境管理体系:这是一个组织有计划,而且协调动作的管理活动,其中有规范的动作程序,文件化的控制机制。它通过有明确职责、义务的组织结构来贯彻落实,目的在于防止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环境管理体系是一项内部管理工具,旨在帮助组织实现自身设定的环境表现水平,并不断地改进环境行为,不断达到更新更佳的高度。

    环境管理体系原则和要素原则

    1:承诺和方针

    一个组织应制定环境方针并确保对环境管理对环境管理体系的承诺。

    原则2:规划

    一个组织应为实现其环境方针进行规划。

    原则3:实施

    为了有效地实施,一个组织应提供为实现其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所需的能力和保障机制。

    原则4:测量和评价

    一个组织应测量、监测和评价其环境绩效。

    原则5:评审和改进

    一个组织应以改进总体环境绩效为目标,评审并不断改进其环境管理体系。

    根据以上原则,最好将环境管理体系视为一个组织框架,它需要不断监测和定期评审,以适应变化着的内外部因素,有效引导组织的环境活动。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应承担环境改进的职责。

    环境管理体系之要求:

    1概述

    组织应建立、实施、维护并持续提高适应此国际标准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并决策如何满足这些要求。

    组织应定义环境管理系统的范围并形成文件。

    2环境方针

    管理层应定义组织机构的环境方针并确保其定义范围内的环境管理体系:

    (a)适合于组织活动、产品或服务的性质、规模并与环境影响相适应;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污染预防的承诺;

    (c)包括遵守有关环境法律、法规和遵守组织应服从的其它与环境方面相关要求;

    (d)提供建立和评审环境目的和指标的框架;

    (e)形成文件,付诸实施并予以保持;

    (f)可为公众所获取。

    3计划

    3.1环境因素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保持其程序

    (a)可以用来确定其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在定义的相关环境管理系统范围中及新的发展、新修改的活动、产品及服务中能够控制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b)可以决定将会或可能会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例如重要的环境因素)

    组织应将其形成文件并保持更新。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维护其环境体系的同时对重大环境因素加以考虑。

    3.2法律与其它要求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

    (a)用来确定它所应遵守的,直接适用于它的活动、产品或服务的环境因素的法律和其它要求;

    (b)并决定如何使这些要求与环境因素相适应。

    组织应确保在建立、实施和维护其环境管理体系thldl.org.cn的同时对这些适用的法律要求及其他要求加以考虑。

    3.3目标、指标与程序

    组织应在其相关功能与层次上建立、实施并维护形成文件的环境目标和指标。

    该目标和指标应该是量化的、实际的并与环境方针相一致,包括对预防污染的遵守及与该组织实施并持续改善相适用的法律要求及其他要求相一致。

    当建立目标和指标的时候,组织应考虑与其相适应的重要的环境因素方面在法律上的要求及其他要求。同时也应考虑其技术选择、财务、操作性及业务要求,并考虑其相关方的意见。

    组织应为实现其目标与指标建立、实施并维护程序,程序应包括:

    (a)对组织的每个有关职能和层次规定实现环境目标和指标的职责;

    (b)实现目标和指标的方法和时间表。

     4实施与运行

    4.1资源、角色、责任与授权

    管理层应确保为建立、实施、维护和提高环境管理体系所必须的资源提供。资源包括人力资源、专项技能、组织架构、技术以及财政资源。

    角色、责任及授权应予以明确规定,并形成文件,上传下达,以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指定专门的管理代表(他(们)可能还负有其它责任),应明确规定他(们)的下列作用、职责和权限,从而

    (a)确保按照此国际标准的规定建立、实施与维护环境管理体系;

    (b)向最高管理者代表汇报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以供评审者并为环境管理体系的改进提供依据。

    4.2能力、培训与意识

    组织应确保实施此任务的人员或代表实施的可能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人员具备适当的教育、培训或经验,并且应保持有关的记录。

    组织应确定与环境因素及环境管理体系相关的培训需要,并提供相应的培训或采取其他方式满足需求,并且保持相关的记录。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使相关人员意识到:

    (a)符合环境方针与程序和符合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的重要性;

    (b)他们工作活动中实际的或潜在的重大环境影响,以及改进的个人工作所带来的环境效益;

    (c)与环境管理体系要求相适应的角色与责任;

    (d)偏离规定的运行程序的潜在后果。

    4.3信息沟通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用于有关组织环境因素和环境管理体系

    (a)组织内各层次与职能间的内部信息沟通;

    (b)与外部相关方联络的接收、文件化和答复。

    组织应考虑对涉及重要环境因素的外部联络的处理,并记录其决定。如果此决定需要信息沟通,组织应建立对外联络的相应实施方法。

    4.4环境管理体系文件

    环境管理体系文件应包括:

    (a)环境方针、目标及指标;

    (b)环境管理体系范围的描述;

    (c)对管理体系核心要素及其相互作用的描述,及相关文件的参考;

    (d)本国际标准要求的文件,包括记录;

    (e)由组织决定的有必要为保证与重要环境因素相关的有效的计划、实施与控制财产方面的文件及记录。

    4.5文件控制

    环境管理体系及本国际标准要求的文件应予以控制。记录是文件的一种特殊形式,应与4.4.5的要求相适应予以控制。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套程序,从而确保:

    (a)通过的文件优先发行;

    (b)对重新通过的文件进行必要审阅与更新;

    (c)保证现行文件的版本状态;

    (d)保证相关适用文件的可用性;

    (e)保证文件清晰易读;

    (f)保证由组织确定的来源于外部的文件对环境管理体系的计划与操作的必要性并控制其发布

    (g)禁止对过期文件的非故意使用,如要保存过期文件时需对其进行合适的标识。

    4.6运行控制

    为确保与组织特定环境下相关操作与计划的实施,组织应确认其实施与其环境方针、目标和指标的重要环境因素相一致。通过:

    (a)建立、实施与维护一个文件程序,使之可控制该活动对环境政策、目标及指标的一致性。

    (b)在程序中规定操作标准。

    建立、实施并维护该程序,使之可确认组织的产品及服务与重大环境因素相关,同时将应用的程序和要求告知供应商和承包商。

    4.7应急准备与反应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程序,以确定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可能对环境造成的影响以及应如何对其做出反应。

    组织应对实际紧急情况作出反应并阻止或减轻对环境的相关的负面影响。

    组织应定期查看,在必要情况下,可修改其应急准备及反应程序,特别是在事故发生后或者在紧急情况发生时。

    如果有条件,组织还应定期对上述程序加以测试。

    5检查

    5.1监测与测量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文件化的程序,用来定期对可能具有重大环境影响的运行与活动的关键特性进行例行监测和测量。其中应包括对工作情况、有关的运行控制、组织目标和指标遵守情况的跟踪信息记录。

    组织应确保检测与测量设备使用情况及维修情况的校准或检验,并保存相关记录。

    5.2一致性评估

    5.2.1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定期评估与应用法律要求的一致性。

    组织应保存定期评估结果的记录。

    5.2.2组织应评估其适用的其他要求的一致性。组织可以将此评估与4.5.2.1中要求的评估合并,也可建立单独的评估程序。

    组织应保存定期评估结果的记录。

    5.3不符合项、改正措施及防止措施

    组织应建立、实施并维护一个程序,用来处理实际的和潜在的不符合项,并采取改正措施和防止措施。此程序应包括以下要求:

    (a)可识别并改正不符合项,并采取措施减小对环境的影响;

    (b)调查不符合项,确定其产生的原因并采取措施避免再次发生;

    (c)评估采取措施阻止不符合项的必要性及实施适当的措施避免其发生;

    (d)记录改正措施及采取的组织措施;

    (e)审查改正措施的有效性及采取的组织措施;

    所采取的措施应适合减少问题及环境影响。

    组织应确保对环境管理体系文件的必要修正。

    5.4记录控制

    组织应建立并维护与环境管理体系及本国际标准要求一致的必要的记录,并记录完成情况。

    组织应建立、实施和维护用来标识、保存、保护、恢复、保持与处置环境记录。

    记录应字迹清楚,标识明确并有可追溯性。

    5.5内审

    组织应保证对环境管理体系的内审按照计划的时间进行,从而

    (a)决定是否环境管理体系

    1)与环境管理计划安排一致,包括与此国际标准要求一致

    2)正确实施并维护,并且

    (b)为管理评审结果提供信息

    组织应计划、建立、实施并维护审核程序,并考虑操作相关的环境重要性及前次审核的结果。

    审核程序应建立、实施并维护,表明:

    -计划与实施审核、报告结果及保持相关记录的责任和要求;

    -审核标准、范围、频率及方法的确定。

    审核员的选择及审核的实施应确保客观性及审核过程的公正性。

    6管理评审

    组织的最高管理者应按其设定的时间间隔,对环境管理体系进行评审,以确保体系的持续适用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审应包括对环境管理系统的改善和提高机会,包括还今后方针、目标及指标。管理评审的相关记录应予以保存。

    管理评审记录应包括:

    (a)内审结果,对与组织相关的法规要求及其他要求的一致性的评估;

    (b)来自有兴趣的外部相关方的信息,包括投诉;

    (c)组织的环境表现;

    (d)目标和指标的扩充;

    (e)改善和防止措施的情况;

    (f)前一管理评审的跟进措施;

    (g)改善的环境,包括与其环境因素相关的法律要求及其他要求的发展;

    (h)改善建议。

    管理评审的结果应包括任何与环境方针、目标、指标及其他环境管理系统因素的可能性变化相关的决议和措施,并且此决议和措施是与持续改善的实施相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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