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 业务合作

石少华: 注册安全工程师是一项法律制度

2006-04-21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

    4月19日 上午10时,国家安全生产监督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安全生产法》主要起草人石少华先生做客安全文化网嘉宾聊天室,就注册安全工程师的部分问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石司长认为从制度上讲《安全生产法》确立了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其中一项就是安全生产中介服务制度,这项制度主要是要通过培育、建立、规范安全中介机构,培养注册安全工程师这类的安全中介技术服务人才,提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这是法律已经确定的制度,毫无疑问,我们要推动这项制度的建立、完善和实施。但任何一个制度的建设都有一个过程,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的建立,从《安全生产法》出台到现在才3岁多,它还是一个“婴儿”,它和那些长大“成人”的会计师、审计师、律师制度相比还要走较长一段路。虽然这项制度刚刚实施,还缺乏经验,需要做好大量探索、完善的工作,但是我们要通过制定一些政策措施来缩短这个距离,加大力度,全面推进。所以,不一定需要经历十年、二十年,因为国家现在急需专业人才。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在这方面要总结经验,制定规划和配套措施,分布实施。所以,目前网友在注册安全工程师上有很多问题,包括在这项制度的实施中有一些问题,这是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也是难免的。但是,我们对这些问题要正视,要采取措施,力争在较短的时间内建立高素质的注册安全工程师队伍。

相关链接:
     石少华,1968年参加工作,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作为主持人或者主要起草人,石少华先后主持、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乡镇煤矿管理条例》、《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多部法律、行政法规,并发表了有关法律著作、文章数百万字。石少华还主持了能源法律体系框架的课题研究,参与了《能源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等法律的起草工作。

安全文化网 www.anquan.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