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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2006-03-28   来源:安监总局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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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有关中央企业:

  经研究,定于2006年4月16日至17日,在重庆市召开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分析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以来的工作情况,研究进一步深化和完善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措施,讨论修改《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

  二、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业务处(室)负责人及部分省级安全监管局、煤矿安全监察局分管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副局长;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央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负责人;总局机关有关司局及有关在京直属单位负责人(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报到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4月16日-17日,4月15日报到,会期2天。

  会议地点:重庆建设宾馆(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8幢88号;联系电话:023-68818888转8306、8308)

  具体乘车路线:

  机 场:乘机场大巴到上清寺,换乘412路、411路、416路公交车到袁家岗(建设宾馆)站下车即到;乘出租车由上清寺至建设宾馆约17元左右。

  火车站:乘232路、419路、207路、828路公交车到袁家岗(建设宾馆)站下车即到;乘出租车至建设宾馆约10元左右。

  四、其他事项

  请参加会议人员填写《会议代表回执》,于4月5日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人事培训司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010-64463146,传真:010-64463061。

  如需接站请提前与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

  联系人:周力加、廖珍林

  联系电话:023-63871837(带传真)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2、会议代表回执

二○○六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会议代表名额分配表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业务处长及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四川省、贵州省、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分管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副局长各1人。

  二、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业务处长及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云南、重庆、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分管注册安全工程师工作的副局长各1人。

  三、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央企业

  公安部、铁道部、交通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中国航天科工集团公司、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东风汽车公司、中国铝业公司、中国中化集团公司、中国建筑工程总公司、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煤炭科学研究总院、中国机械装备(集团)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公司、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中国有色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北方机车车辆工业集团公司、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中国农业发展集团总公司、中国水电工程顾问集团公司、中国黄金集团公司、中国路桥(集团)总公司、中国港湾建设(集团)总公司、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机构负责人各1人。

  四、总局机关有关司局及有关在京直属单位

  政策法规司、规划科技司、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各1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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