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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案例10某杀虫剂厂有毒作业分析

2008-04-15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属于神经类毒物,职业中毒多为经皮吸收和经呼吸道吸收引起,尤其是暴露部位的皮肤吸收最为突出。临床表现一般为皮肤黏膜刺激症状和一些全身症状。在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生产、使用过程中,都可能对接触者造成职业危害。

  某杀虫剂厂同时生产敌杀死与速灭杀丁,均属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包装车间的检测浓度与卫生标准限值如下:

 

  请依据GBZ 2—2002《工作场所有害物质职业接触限值》,评价该工作场所的拟除虫菊醇类有毒物质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见《安全生产管理知识》P98)

  参考答案

  敌杀死与速灭杀丁具有相同的毒作用,作用的靶器官也相同,应按下式计算它们相加后的结果评价工作场所拟除虫菊醣类有毒物质是否超标:

  Cl÷L1+C2÷L2= 0.018÷0.03+0031÷0.05=1.2

  因计算结果大于1,该工作场所拟除虫菊酯类有毒物质超标。

  2.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申报管理办法》,该厂在职业危害项目申报时,应申报哪些内容? (见《安全生产管理知识》P104)

  参考答案

  该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的主要内容有:

  (1)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

  (2)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

  (3)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

  (4) 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

  3.针对拟除虫菊醇类农药侵入人体的途径和毒理,该农药包装工种的职业禁忌证有哪些?

  参考答案

  因为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为神经类毒药,生产、使用中侵入人体的主要途径为经皮吸收,所以主要职业禁忌证有:

  (1)周围及中枢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

  (2)暴露部位的慢性皮肤病或有严重过敏性皮肤病史..

  4.按照《职业病报告办法》,该杀虫剂厂在职业病报告方面应做哪些工作?报告职业病应使用何种报告卡? (见《安全生产管理知识》P106)

  参考答案

  该厂在职业病报告方面应做到:

  (1)必须在年底以前向所在地的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当年度生产环境有害物质浓度测定和工人健康体检情况。

  (2)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该厂报告职业病应使用《职业病报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