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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的概念

2003-11-05   来源:本站原创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从当代社会保险制度含义上来讲,所谓工伤保险,其概念是指国家或政府通过建立社会保险机构向生产经营单位(雇主)强制征收工伤保险费形成工伤保险基金,在员工(雇员)意外遭遇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中断经济收入时,由工伤保险基金在物质和经济上予以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概念的界定包括三个方面含义:
    (1)工伤保险必须有工伤保险基金,它是工伤保险的物质基础。一般来说,工伤保险基金是通过法定的社会保险机构,以一定的工伤保险费率(按照法规)向生产经营单位强制征集而形成。
    (2)接受工伤保险的员工(雇员)必须是遭遇法定范围内的工伤事故或职业病而丧失劳动能力的员工(雇员)。法定范围以外的非工伤事故、非职业病不属于工伤保险的范畴。
    (3)对于工伤员工,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保险法律,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在物质和经济上向工伤员工提供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一般来说包括如下内容:长期抚恤金、一次性补偿金、医疗费报销、丧葬费及提供假肢、轮椅等。
    2.工伤保险的作用
    实行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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