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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品对人体的危害

2010-07-19   来源:安全文化网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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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了解有毒化学物质对人体危害的基本知识,对于加强有毒物质的管理,防止其对人体的危害和中毒事故的发生是非常必要的。

  按毒物作用的性质划分,毒物的作用可分为:刺激性、腐蚀性、窒息性、麻醉性、溶血性、致敏性、致癌性、致突变性及致畸性等。

  (1)刺激性

  ①对皮肤的刺激

  当某些化学品和皮肤接触时,化学品可使皮肤保护层脱落,而引起皮肤干燥、粗糙、疼痛,这种情况称作皮炎,许多化学品都能引起皮炎。

  ②对眼睛的刺激

  化学品和眼部接触会产生流泪、酸痛等感觉,导致的伤害轻微时有暂时性的不适,严重时可能会永久伤残,伤害严重程度取决于毒物的毒性、中毒的剂量以及采取急救措施的快慢。

  ③对呼吸系统的刺激

  雾状、气态的化学刺激物和呼吸系统(鼻和咽喉)接触时,会产生火辣辣的感觉,这一般是由可溶物引起的,如氨水、甲醛、二氧化硫、酸、碱等,它们易被鼻咽部湿润的表面所吸收。

  一些刺激物对气管的刺激可引起气管炎,甚至严重损害气管和肺组织,如二氧化硫、氯气、煤尘等。一些化学物质将会渗透到肺泡区,引起强烈的刺激或导致肺水肿。表现有咳嗽、呼吸困难(气短)、缺氧以及痰多。例如二氧化氮、臭氧以及光气等。

  (2)过敏

  ①皮肤过敏

  皮肤过敏是指接触化学品后,在身体接触部位或其它部位产生的皮炎(皮疹或水疱)。如:环氧树脂、胶类硬化剂、偶氮染料、煤焦油衍生物和铬酸等都可使皮肤过敏。

  ②呼吸系统过敏

  呼吸系统对化学物质的过敏引起职业性哮喘,这种症状的反应常包括咳嗽,特别是夜间,以及呼吸困难,如气喘和呼吸短促,引起这种反应的化学品有甲苯、聚氨脂、福尔马林等。

  (3)缺氧(窒息)

  窒息涉及到对身体组织氧化作用的干扰。这种症状分为两种:单纯窒息和化学窒息。

  ①单纯窒息

  这种情况是由于周围氧气被惰性气体所代替,如氮气、二氧化碳、乙烷、氢气或氦气,而使氧气量不足以维持生命的继续。

  一般情况下,空气中含氧21%。如果空气中氧浓度降到17%以下,机体组织的供氧不足,就会引起头晕、恶心,调节功能紊乱等症状。这种情况一般发生在空间有限的工作场所,缺氧严重时可能会导致昏迷,甚至死亡。

  ②化学窒息

  由于某些化学物质直接影响机体传送氧以及和氧结合的能力而造成机体缺氧。如:一氧化碳与血液的结合能力强于氧,它是典型的窒息性物质。空气中一氧化碳含量达到0.1%时就会导致血液携氧能力严重下降。另一些物质直接影响机体细胞和氧结合的能力,如氰化氢、硫化氢等。

  (4)昏迷和麻醉

  接触高浓度的某些化学品,如乙醇、丙醇、丙酮、丁酮、乙炔、烃类、乙醚、异丙醚会导致中枢神经抑制。这些化学品有类似醉酒的作用,一次大量接触可导致昏迷甚至死亡。但也会导致一些人沉醉于这种麻醉品。

  (5)全身中毒

  全身中毒是指化学物质引起的对一个或多个系统产生有害影响并扩展到全身的现象,这种作用不局限于身体的某一点或某一区域。

  (6)致癌

  长期接触一定的化学物质可能引起细胞的无节制生长,形成癌性肿瘤。这些肿瘤可能在第一次接触这些物质以后许多年才表现出来,这一时期被称为潜伏期,一般为4~40年。发生职业肿瘤的部位是变化多样的,未必局限于接触区域,如砷、石棉、铬、镍等物质可能导致肺癌;鼻腔癌和鼻窦癌是由铬、镍、木材、皮革粉尘等引起的;膀胱癌与接触联苯胺、苯胺、皮革粉尘等有关;皮肤癌与接触砷、煤焦油和石油产品等有关;接触氯乙烯单体可引起肝癌;接触苯可引起再生障碍性贫血。

  (7)致畸

  接触化学物质可能对未出生胎儿造成危害,干扰胎儿的正常发育,在怀孕的前三个月,脑、心脏、胳膊和腿等重要器官正在发育。一些研究表明,化学物质可能干扰正常的细胞分裂过程,如麻醉性气体、水银和有机溶剂等,从而导致胎儿畸形。

  (8)致突变

  某些化学品对人类遗传基因可能发生损害,从而导致后代发育异常,实验结果表明80%~85%的致癌化学物质对后代有影响。

  (9)尘肺

  尘肺是由于在肺的换气区域发生了小尘粒的沉积以及肺组织对这些沉积物的反应造成的。尘肺很难在早期发现,当X射线检查发现这些变化的时候,病情一般已经较重了。尘肺病患者的肺的换气功能下降,在紧张活动时将发生呼吸短促症状,这种作用是不可逆的。能引起尘肺病的物质有石英晶体、石棉、滑石粉及煤粉等。

  (10)烧伤

  腐蚀品与人体接触后,能够和人体细胞发生反应,使细胞受到破坏而造成烧伤。如:浓硫酸、浓硝酸都属于这类化学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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