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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快处点日均受理轻微事故307起

2015-07-07   来源:扬子晚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2007年以来,南京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方便了驾车人快捷地办理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理赔。今年1月至5月,南京事故快处点共受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4 6万起,平均每天受理达307起。根据1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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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以来,南京在全国率先设立了“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方便了驾车人快捷地办理轻微交通事故自行协商和保险理赔。今年1月至5月,南京事故快处点共受理轻微道路交通事故4.6万起,平均每天受理达307起。根据1至5月份轻微交通事故办理情况,事故交警对驾车人快处快赔过程中疑虑最多的5大问题进行了分析归纳,并给出解答。

1、发生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进行快处快赔?

发生符合快处快赔的轻微交通事故后,当事人用手机(照相机)拍下事故现场全貌(最少3张照片)即可迅速撤除,互留联系方式,并及时向警方和保险公司报案,双方可选择通过南京交警微信平台,使用微信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或自行协商后办理保险理赔,或者双方约好共同前往任一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定责、定损、理赔一条龙快速处理。

2、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是否有时间限制?

目前南京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受理48小时内发生的交通事故,超过时限的只能前往事发区域所属交警大队处理。

3、一方按快处快赔规定撤除现场,另一方不撤怎么办?

在报警以及照相、录像等方式保留相关证据后,即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经交警查证后可对不撤除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当事人依法处罚。

4、当事人担心撤除现场后,责任搞不清怎么办?

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和网上理赔服务中心都有交警驻点,对责任有争议的可由交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照片、各方当事人陈述等证据认定事故责任。

5、当事人不履行赔偿义务怎么办?

当事人自行撤除现场后,一方当事人未按约定到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点)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凭事故现场记录书、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向事故发生地所辖大队的事故处理民警申请事故认定。事故处理民警向未按约定前来处理的一方催告,经催告后仍未前来配合处理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持交通事故认定书、事故处理通知书向对方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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