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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出手遏制职业危害高发

2011-08-20   来源:中国化工报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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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工职业健康管理有望改观

  8月17日,国家安监总局印发《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健康管理,深化粉尘与高毒物品职业危害治理,加强职业危害监控,淘汰落后的技术、工艺和装备。到2015年,用人单位的一些职业危害申报指标必须达到《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的要求,即职业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0%以上,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率达到60%以上,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预评价率和控制效果评价率达到65%以上,接触放射性射线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达到85%以上,严重职业危害事故的查处率达到100%。

  据国家安监总局职业安全健康司司长高世民介绍,近年来,我国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是,当前职业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卫生部统计,我国职业病人数2009年比2008年增加32%,2010年比2009年增加50%。与此同时,我国职业危害呈现范围广、接触危害人数众多、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的局面。近年来,随着我国新兴产业的发展,一些新的职业危害又相继出现,如铅、苯、汞、有机磷农药、三硝基甲苯、正己烷中毒等。同时,还发生了罕见的职业中毒事件。

  记者采访的一些业界人士,对化工职业病防控形势同样忧心忡忡。“我国化工行业的职业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中国石化集团公司职业病防治中心主任周学勤说:“炼油企业的各个生产环节都存在硫化氢气体,一旦泄漏都可能发生职业危害。为防止职业病发生,各炼油企业首先从生产工艺上采取了严格的控制措施,其次是加强了自动化控制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并制定了完善的应急措施,最大限度地防止职业危害的发生。但是,目前我国还有不少中小化工企业生产工艺落后,控制措施和应急救援不完善,不同程度地存在职业危害风险,迫切需要切实加强职业健康监管。”

  福建联合石油化工公司HSE部经理黄玖来说,化工企业生产工艺多具有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特性,长期在化工企业工作非常容易患职业病。而目前由于我国职业病维权工作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员工特别是农民工职业病维权工作难度极大。因此,化工企业员工非常希望政府加强职业病危害监管,为员工身心健康提供一个安全的生产环境。

  高世民表示,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09~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提出了“打造两支队伍、建立三项制度、构筑四个体系”的职业健康监管思路。“两支队伍”是政府职业健康监管队伍和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队伍。国家安监总局已专门成立了职业安全健康司承担相应监管职能,下一步还要积极推进企业职业健康监督员队伍建设,逐步实现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职业化。“三项制度”是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和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管理制度。目前,前两项制度已经以国家安监总局令的形式正式颁布实施,第三项制度已进入征求意见阶段。“四个体系”是职业健康监管法律法规标准体系、技术服务与支撑体系、宣传教育培训体系和信息与装备保障体系。

  国家安监总局监管三司有关负责人指出,各地要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全面落实用人单位职业健康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加强职业危害源头控制,严格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危害和保护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坚决淘汰落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该负责人还强调,要深化重点行业职业危害治理,突出抓好矽尘、煤尘、高毒物质、重金属等职业危害治理,开展以防治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等尘肺病为重点的粉尘危害重点治理工程,以防治严重职业中毒为重点的苯、甲醛等高毒物质危害重点治理工程和以防范重金属危害为重点的铅、镉等重金属职业危害重点治理工程。

  高世民说,为强化职业健康监管工作,各地要建立由卫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安全监管、工会等部门参加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本地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协调,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密切协作,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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