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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评论员: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2015-08-28   |   浏览:    评论: 0    收藏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新华社评论员 强烈的爆炸、严重的伤亡、巨大的损失——令人揪心、痛心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再次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人们,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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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社北京8月16日电 新华社评论员 强烈的爆炸、严重的伤亡、巨大的损失——令人揪心、痛心的天津港“8·12”瑞海公司危险品仓库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再次用血淋淋的事实告诉人们,安全事故猛于虎,安全责任重于山。

    爆炸事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就抢险救援和切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先后两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强有力力量,全力救治伤员,搜救失踪人员”,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利益至上,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首要位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痛定思痛,深刻吸取血的教训,切实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把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安全发展的重要指示和具体要求落到实处,是当前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近一个时期以来,全国多个地区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特别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突出问题、面临形势严峻,表明安全发展的理念还没有牢固树立起来,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仍需加大执行力度,安全生产的责任仍要进一步落实到位。事实一次次证明,在安全生产问题上没有万一、只有一万。只要不彻底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就一定会导致大错、酿成大祸,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害。

    “祸患常积于忽微”。海恩法则告诉我们,每一起严重事故的背后,必然有29次轻微事故和300起未遂先兆以及1000起事故隐患。纵观接二连三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皆有思想麻痹、行动迟缓、落实疏漏、责任空转等问题的影子。或无知者无畏,对安全事故可能导致的危害认识不足、掉以轻心;或心存侥幸,总觉得“倒霉事”摊不到自己头上;或将责任抛之脑后,在安全问题上嫌麻烦、图省事,不严格遵守执行安全规章和操作规程。究其根源,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可谓“通病”。对症下药才能治病灶、除病根。从思想认识入手,筑牢安全发展理念,把安全意识融入各项工作特别是生产领域全过程各方面,才能夯实安全生产以及公共安全的基础,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

    发展是硬道理,安全是硬杠杠。没有安全底线,发展就会失去前行的保障,已经取得的发展成果也可能瞬间失去;没有安全基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威胁,没有了安全感,又谈何提升幸福感?公共安全是最重要的民生,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是笼而统之的一般性原则,而是必须严格贯彻落实的具体要求。正因此,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自觉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中来认识,扎实做好公共安全工作,努力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编织全方位、立体化的公共安全网”。

    安全生产之难,难在克服承平日久带来的思想麻痹。事故的发生是安全隐患积累的必然结果,任何事故都有一个从产生隐患、酝酿发展再到偶然触发的过程。思想麻痹是最可怕的苗头,制度漏洞、执行不到位是最危险的隐患。越是长期安全、越是好久没事,越要重视对安全细节的严格检查、对安全隐患的及时排除,越需要依靠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并一丝不苟地执行。只有时时擦亮眼睛,处处严丝合缝,才能未雨绸缪、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安全意识通过责任感体现,安全责任要靠执行力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健全预警应急机制,加大安全监管执法力度,深入排查和有效化解各类安全生产风险,提高安全生产保障水平,努力推动安全生产形势实现根本好转。目前,国务院已经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第一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不仅思想上高度重视,更在制度上严起来、行动上实起来,按照又严又实的标准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细、抓常,就能形成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的合力,织就严密的安全生产网,为百姓兜起可靠的民生保障防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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